作鹽作光作見證


2625 期(2014 年 12 月 14 日)
◎ 釋經講道 ◎ 龐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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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代經文:約一6-8, 17-28

  引言:大公聖會之經課

  禮儀教會在主日崇拜講壇上,多依從教會年曆所定之三代經課,以福音題為主,舊約經課和新約其他書卷為輔,而教會年曆一年之始,始於將臨期,即聖誕佳日前之四個主日。將臨期的信息,是關乎主基督降臨之三重意義,(一)主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二)主基督耶穌必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三)救主天天臨在,施予恩惠、扶持、督責、安慰。因此將臨期既是個歡樂又略帶嚴肅的節期,好叫眾信徒在身心靈方面都做好準備去迎接聖誕佳節的來臨,並展望迎見主基督在榮耀中的再來。將臨期第三週所定的福音經課頗長,因篇幅關係,只能與眾分享其中第六至第九節。究其四節經文,經已包括整個經課之重要信息。

  釋經:經課之真義

  這四節經文很淺白,且交代得清楚,叫人一看就明。但當中有些詞句是教會慣用述語,若然不加思索,人云亦云,便會變成高調,無從落實在信徒信行合一的生活上,去榮神益人。

  「有一個人名叫約翰」本是很普通的敍述,大家亦會知道,那人是施洗約翰。但聖經加上「是從上帝那裏差來的」(註一)就絕不簡單了,這表達出被差者之特殊身分,非同凡響,是上帝的高貴使者、履行重要任務:「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註二)

  施洗約翰雖然地位高超,但他還是要謙卑地為比他更為尊貴的「光作見證」,因為「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真光」二字意味深邃,更表示出世上五光十色的假象,令人眼花撩亂、紙醉金迷,看似星光大道,容易盲從,惟其實是「一條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四12;十六25)。不過在那「真光」照耀之下,一切生在世上的人若能跟從那明亮炫目真光回轉,就必如使徒保羅在大馬色路上,蒙光照一樣,得以回轉而「信」(這是見證的終極目的,以至「因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而「稱義」,承受永生(參約二十31)),一生走在永生的天路上。

  「見證人」一辭,很有趣味,英文字典更把希臘原文直接取過來成字,其意卻變成「殉道者」(註三)。真的,施洗約翰就是因為為那「真光(即主耶穌)」「作見證」而「殉道」(參路三18-20,太十四1-12);主耶穌的門徒、早期教會的教父和眾多忠心信徒,因為為主作見證而被殺害的,真是多不勝數。「使徒信經」(最佳見證的宣言)就是這樣的,有血有肉、可歌可泣地書寫成的。值得今天信眾反省的是,我們是否在無壓無逼、舒適的環境下,反而失卻了為那真光作見證的能力?

  作見證除了「口證」(個人傳福音)外,最重要還是「身證」(身體力行的見證)求主憐憫,助我們有信行合一。

  結語:活潑的經課

  求主憐憫,幫助上帝的眾兒女使基督信仰變得活潑,在世上為主基督耶穌作鹽作光作見證。

  註一:「差來」,原文字根是apostle(門徒);

  註二:見證在當日如在今天一樣是件很嚴肅的事情,「見證」的名辭和動詞,原文是同一字根(marturia/marturew),前者尤指在法庭上所作的宣言和陳述,而後者是目擊證人,要在法庭上作出宣誓!

  註三:martyr殉道者,尤指在羅馬的早期基督教徒因為主耶穌作見證而殉道的人士。

  龐建新(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主席)·將臨期第三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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