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的、上帝的、我的⋯⋯


2617 期(2014 年 10 月 19 日)
◎ 釋經講道 ◎ 廖愛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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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代經文:太二十二 15-22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十五至二十二節與下文二十三至三十三節、三十四至四十六節 的內容皆是對耶穌的質問,本文是法利賽人的門徒,聯同希律黨質問耶穌,有關納稅給凱撒合法不合法。而下文二十三至三十三節是撒都該人問及復活的事,而三十四至四十六節是律法師問及哪一條是最大的誡命。三種不同的人,質問耶穌,為的是找出祂在教導上的錯誤。三組問題都以老師稱呼耶穌,每段的結尾都是記述了問的人對耶穌的回答十分驚訝、希奇,他們根本無法從耶穌的回答中找出祂的過失,也沒有指控祂的把柄。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十五節記載法利賽人為求陷害耶穌,竟然與他們的敵人—希律黨人聯手攻擊耶穌,他們以納稅給凱撒合法不合法這問題,逼使耶穌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耶穌若答不必納稅給凱撒,希律黨的人就向羅馬巡撫控告耶穌叛逆之罪而將祂處決。但若耶穌回答說可以納稅,那麼法利賽人就必在猶太人面前數落耶穌對祖國不忠,是猶太奸,背叛同胞及上帝。

  然而我們的主,那位誠實的主,又誠誠實實地教導上帝的道路(原文直譯),祢表裏一致的態度,沒有虛偽的言行,與那些假冒為善、不懷好意的人,成了誠與僞的強烈對比!耶穌智慧地以當時的錢幣圖像來回應他們的質問,當時通用的羅馬錢幣,一面刻有羅馬皇帝凱撒的肖像,一面則用拉丁文刻着凱撒的字號。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回答說:「是凱撒的。」耶穌接着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凱撒是代表羅馬政權,他有權管治,他有權鑄造銀幣,也有權徵稅,人民皆有義務納稅給凱撒政府。上帝的子民活在這世上,納稅是當盡的義,而上帝的物歸給上帝,作上帝兒女當以感恩的心,甘願的情回應上帝的恩典。

  耶穌清楚地劃分,納稅給政府這事並不與上帝國民的身分產生衝突,而上帝的兒女們也應將屬於上帝的,分別為聖歸給祂。耶穌的回答使質問祂的人啞口無言,無法找到攻擊祂的話柄,驚訝地知難而退。

  在此有以下三點的反省、學習:

  1. 敵意籠𦋐在人的心,攻擊試探接踵而來,披着羊皮的狼找話柄陷害我們,他們假裝的善意是謀害的網羅⋯⋯當我們面對這些處境時,看出人心的詭詐,除了據理力爭的自辯,義正詞嚴的斥責之外,懇求上主的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主,謹守我們的心思、舌頭、行為,常以祂智慧的話,心平氣和地回應那些不懷好意的人,以祝福代替咒罵,以禱告代替清算。

  2. 「合法不合法」、「可以不可以」有時候容易淪為二分化的標籤⋯…當我們忙於選定立場時,懇求上主引導我們不要忘記立場背後的原則,「尊主為大,歸耶和華為聖。」在世而不屬世的身分使我們甘願選擇,那一條不是討人歡心,乃是對主忠誠的道路!

  3. 「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社會的責任、神家的呈獻是我們當盡的義、愛的回應⋯⋯多少時候,我們卻以繳稅的心態去表達,分毫不差的計算,最低消費地 了事⋯⋯懇求上主光照我們,「我的」委實留得太多了!

  廖愛施(禮賢會香港堂傳道)·聖靈降臨後第十九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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