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一章十八至二十五節這段經文以耶穌的名開始,又以耶穌的名字結束,前後呼應,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段經文的主角不是耶穌,也不是馬利亞,而是約瑟,因為全段經文的主旨是講述他為何發現馬利亞已有身孕,仍迎娶她,並替那新生嬰孩取名叫耶穌。
有關約瑟的事情,我們知道不多。在馬太福音中,約瑟的名字在第二章之後便不再出現了。究竟約瑟是一個怎樣的人呢?經文中提到約瑟是個義人。何謂義人?筆者願意從今天的經文中分享約瑟所以稱為義人的三方面。
約瑟不願與罪為伍
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結婚習慣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從小相配。一般來說,當男子和女子雙方達至十三、四歲時,便可成親。約瑟和馬利亞定了親,還未過門,就發生了馬利亞懷孕的事。約瑟怎樣作呢?約瑟決定休了馬利亞(太一19),就是說他以馬利亞為有罪。他決定不娶馬利亞。這正是不願與罪為伍的舉動。
義人就不與罪為伍。「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就是這個道理。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五節節說,摩西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寄留在法老王宮中暫時享受罪中之樂。這也正是不願與罪為伍的舉動。正如詩人說:「寧可在聖殿看門,也不願意住在惡人的帳棚裏。」(詩八十四10)
弟兄姊妹,要作義人,第一是離開罪惡,不再與罪為伍。離開罪惡就是親近神,能夠親近神的人何等有福,「你們親近神,神必親近你們。」(雅四8)
約瑟不願以惡報惡
按猶太律法,婦女還未過門,便有了身孕,這是行淫的結果,必須治死(申二十二21-24)。約瑟是個義人,在他看來,此時此刻馬利亞正是犯罪之人,但他不想馬利亞受到傷害,於是決定把她休了。由於在猶太人中,休妻的理由很多,約瑟休了馬利亞就是為他打開一條生路。他恨惡罪惡,但他對罪人卻充滿了憐憫,休了馬利亞正是最好的例證。事實上,約瑟的決定是一個以善報惡的決定。馬利亞懷了身孕,從他的角度看來,馬利亞是得罪了他,使他蒙羞,但他不願見馬利亞被殺害,而把她休了,這是以善報惡的舉動,也是義人的表現。
約瑟願意順服神
約瑟是義人,因為他願意順服神。從整個故事來看,約瑟是一位有立場的人。「他思念這事」(太一20),這句話說明他也是一位十分細心和有計畫的人。馬太福音一章十九節記述當他發現馬利亞有孕,便計畫暗暗的把她休了。「暗暗的」這三個字將他已是定了計畫的行動清楚表明出來。
馬太福音第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說,主的使者在夢中向約瑟顯現,並吩咐他娶馬利亞。使者的說話和約瑟的計畫並不相符,甚至是完全互相衝突的,但約瑟醒來後,便遵照主的使者的吩咐,把馬利亞娶過來了。
在這裏我們看到作為義人一項十分重要的特性,就是以神的旨意為依歸,一旦知道神的心意,便要完全的配合,甚至放下一切人所計畫和自己所求所想的,也是在所不惜。
弟兄姊妹,人人皆有計畫,你有你的計畫,但要是神對你說你的計畫和祂的旨意不符,或是神對你說,祂對你有另外一個計畫時,你願意放下自己的打算和接納那甚至和你原來計畫相反的計畫嗎?主禱文中說:「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不也是提醒我們順服神,引導我們作義人嗎?
誰是義人?義人有甚麼素質?義人就是那些不願與罪為伍、以善報惡及順服神的人。弟兄姊妹,你是義人嗎?
周兆真(香港信義宗神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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