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公義的政策有錯嗎?


2560 期(2013 年 9 月 15 日)
◎ 文林 ◎ 關銳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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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新一屆特區政府上台後,香港社會亦似乎換上不少新思維、新口號、新氣候及新環境。隨之而來一些我們香港市民所熟習的處事手法,以及核心價值觀亦出現明顯轉變。惟日光之下無新事,樓價仍然高企、通脹仍然不低、年輕一羣失去了盼望、為官者雄辯不休為自己的失職而自保、民怨載道、勞苦愁煩不止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加上移民潮再起、國家認同感下滑,對政府信任及信心大不如前。

  為政者為了力挽民望狂瀾,於是倡議社會政策「熟一項便做一項」,結果是推一項便被惡評一項。仍然不能讓廣大市民看到美好的遠景,亦未能得到不同背景的議員們鼎力支持。利益輸送因為申報制度上的不完善而變成理所當然無問題了。擁有在未來發展區域內的土地本來就不是一件大事,但問責官員的家人擁有便有利益衝突之嫌了。

  不少愛好和平、愛國愛港的市民近日都儍了眼,見到一幕幕的暴力對抗,肢體衝撞、語言暴力;社羣間的明爭暗鬥,更讓有些人感覺好像惡人當道,義人受苦。獅子山下的香港變成一個苦難人生,悲慘世界。

  特區政府的合作無間團隊在社會上推出不少合情合理的政策,卻往往應驗特首常言的「迎難而上」口頭禪。為何我們不「順水推舟」滿足民意要求呢?例如現今香港缺少公共房屋,而私樓價亦太高,現有農地亦早被地產財團收購,有些政府官地(例如粉嶺高球會)又不宜插手,工廈改用途又難產,新界丁屋權爭議不休,便出現一批批所謂劏房(房中房)現象,在商廈/工廈中湧現,暫時解決低下階層的住屋難題。扶貧委員會成員們動了慈心,行公義,一致通過向住在工廈及商廈的低收入劏房戶發放一筆過津貼。據解釋在法律上錯在業主(但可能業主亦因為要幫政府解決住屋問題而犯法經營劏房呢),故此不算把劏房合法化,亦因一次過亦毋須過分擔心。至於業主把工/商廈分租他人經營劏房,自己並不知情則自當別論了。

  政府內有不少官員都是基督徒,盼望他們都記念造你的主,或許你曾為錯誤的決定懊悔,但下一個決定永遠都是你可以重新開始的機會。讓大家真的為香港的未來而設想,不要但求活在當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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