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耶和華坐在王位上,直到永遠;他已經為審判擺設寶座。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
耶和華要作受欺壓者的庇護所,在患難時的庇護所。」(詩九
7-9)
創造宇宙萬物、審判全地的主,惟有祢的審判是公義正直的。
雖然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但祢仍在地上設立政權,管理國家社會,又讓各地政權設立司法制度,管理百姓。「作官的原不是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羅十三3)
我們要為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禱告。香港的司法制度確立悠久,無論在殖民地時期,或在回歸以後,一直運作良好。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各自獨立,互相制衡,使司法絕不能政治化。獨立的司法制度,是要確保行政、立法機關的運作符合法律規定,亦確保市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我們為擔任審斷的各級法院的法官獻上禱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人人應當守法,政府機構與公職人員均須如此。司法機關要不偏不倚判斷是非。不論是在市民之間,或是市民與政府之間的糾紛,司法機構的裁決不應偏袒。
我們要為法律界的專業人員禱告。法律的執業不是一種商業活動,而是崇高的職業,執業者須有專業道德操守,以服務社會、保護社會的公平為己任。我們樂見貧苦大眾能得到法律緩助,使他們不致被有權勢者寃屈。
我們亦為香港市民禱告。「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可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7-18)但願人人都能追求和睦,棄惡向善,社會才能得到安寧。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4)
這是奉靠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而求。阿們。
袁天佑牧師(香港基督教循道衞理聯合教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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