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一個平平無奇的名字,今天在台灣卻是無人不識。他本是台灣陸軍下士,不幸在退役前數天,懷疑在軍中遭上司凌虐致死。事件激起台灣民眾公憤,數以萬計的羣眾先後上街遊行抗議;七、八月間的台灣媒體也盡是大篇幅的有關報道。事件震動之大,連總統馬英九也不得不數度親自率領政府高層,前往慰問死者家人,但憤怒的民情,仍然難以消退。
據熟悉台灣情況的朋友表示,軍隊中有不少陋習,其中包括有些中層軍官對學歷高於自己的年輕部下,每多疑忌,有看不順眼者,便會設法將之凌虐一番而後快。由於軍中官官相衞,上層互相包庇的文化根深柢固,下級受不合理迫害的事件一直不絕。洪仲丘事件在社會上的回響如此巨大,主要就是因為類似事件時有發生,受害者的家屬卻總是沒有得到當局對事件的合理交代。
軍隊是保國安民的主要力量,為了有效發揮其功能,軍隊必須是個有嚴格組織紀律的團隊。如何建立團隊(team building),原是管理學上的基本課題。中國傳統經營管理的文化強調「天時、地利、人和」。即使你有大好的客觀條件,包括天時與地利,假如缺乏「人和」,以至做事的人員之間沒有團隊精神,不能好好地合作,結果往往是事倍而功半,損害成本效益。
建立團隊就是要培養高度的團隊精神,好使團隊內的所有成員,都能為了團隊的集體利益與目標而盡心盡力。團隊精神的最高境界是眾成員能對團隊有強烈的歸屬感,能彼此視作「一家人」,互相愛護、關懷與包容,以至會願意把自己的前途與團隊的命運繫在一起。近世企業界不少著名領導人物都曾經是軍人。曾受軍中的嚴格訓練,特別是建立團隊與帶領團隊的實戰經驗,令他們能在軍隊以外的世界無往而不利。
一眾人等,若只是被動地聚在一起,就只是一團互不關心和缺乏凝聚力的人,完全沒有「隊型」,不能算是個團隊。洪仲丘事件就是一個很深刻的反面教材,是「有團無隊害死人」的活例子。
聖經使徒行傳記載,早期的基督教會,因為沒有經營組織的經驗以及種種人事矛盾,引起不少問題。最後,卻能服膺在同一信仰的大方向下,同心同德、求同存異、各盡所長,以至能培養出堅實的團隊精神,帶領教會邁步前行。建立在信仰之上的團契(fellowship),其內聚力又往往勝於為功利目標而組成的工作團隊(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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