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在世傳道時,在那著名的登山寶訓中,祂談及:「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是的,每一個基督徒重生歸主,不應獨善其身,而是在家庭、在教會、在社會,甚至整個世界,我們都應作見證,有為主發光的責任,因此,每一間教會,每一個信徒在他們的信仰中,都應有社會性的關連。
我們所處的世界,在不斷的進步,現在資訊發達,交通方便,人與人不斷的產生關係,彼此交往。基督教的信仰明白到這一點,從抗拒世俗,避免污染,發展到社會關懷(SOCIAL CONCERN),對扶貧、救災、自由、平等……這些新的理念,日漸變成世界性的關懷和價值觀念,耶穌在世時,也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裏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太九35)。祂在升天前又吩咐我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世上有很多貧窮人,災難和不平等的情況出現,一些非常積極要改變社會,改變世界的人,發起一些運動,他們把一些觀念化為行動,我們稱之為「社會行動」(SOCIAL ACTION),這些運動風起雲湧,在世界各地不住出現,其中一些非常積極分子,更把這運動化為「社會壓力」(SOCIAL PRESSURE),盼望統治者或政府能有改變。但曾有學者指出,這個社會中有很多被扭曲的新聞與真相,被扭曲的新聞觸目皆是,人們往往寧取謊言,而不忍面對血肉模糊的真相。他更指出,「真理一詞已被『真相』取代,而變為真相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人類這種欺騙自己的能耐,大儒和智者瞭然於心。福音派的神學清楚地指出,教會應有社會關懷,惟不宜直接參與社會行動;但他們卻不反對信徒以個人名義選擇自己的取向。教會若參與社會行動,忘記了自己的使命,投入不容易抽離,含政治目的的活動中,則本末倒置。
香港最近討論得熱火朝雲的「佔中運動」,是一個社會行動。它到底能不能以「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則爭論不休。倡議的一些學者也許動機良善,但是教會千萬不要忘記,主耶穌交給教會的使命是傳揚福音。世上有太多的人等着我們去把福音告訴他們,而傳福音亦是基督徒首要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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