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的多寡與聖經翻譯


2543 期(2013 年 5 月 19 日)
◎ 譯經隨筆 ◎ 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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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聯合聖經公會的資源有限,人力物力都是由各地聖經公會的愛心支持,故必須善於利用,有效地支援一些貧窮落後地區和國家的聖經公會各項事工,例如聖經翻譯、印製及推廣等。聯合聖經公會其中一項重要的決策,就是要恰當地衡量和取捨,究竟要為哪一個語種進行聖經翻譯。

  聯合聖經公會曾制訂一些準則,來決定哪些語種需要進行聖經翻譯。首先衡量的準則,是以語言的人口多寡來決定,若超過五十萬人口,就需要將聖經新舊約全書翻譯成該語種;若超過十萬人,就至少需要翻譯新約聖經的部分。至於另一個準則,是要視乎語種是否具有官方語言或國語的地位。

  這兩項準則看似清楚簡單,但執行起來,卻未必容易和合理,而且可能有牴觸。首先,若以官方語言或國語的地位來衡量,世界上一些小國,人口只有一兩萬,例如南太平洋獨立小島國腦魯和圖瓦魯,本國本族人口甚至不夠一萬人──卻不單擁有自己的國語、政府、議會、郵政等獨立國家的體制,而且甚至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有投票權。聯合聖經公會需要根據第一個準則,為這些小國寡民的國語翻譯整本聖經或修訂舊有的譯本。

  但是有些語種,雖然代表着一些少數民族,人口卻遠遠高於某些官方語言或國語。就以中國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壯族為例,根據語言學家最新估計,說壯語的人口起碼有一千四百萬,是香港人口的一倍,是否也應該為他們翻譯整本聖經呢?還有人口有數百萬到百多萬不等的苗語、瑤語,其中又分為不少方言,是否也該照顧這些民族的需要呢?他們語言的重要性絕不亞於那些只有一萬人口的官方語言和國語。

  聯合聖經公會還有一個準則:究竟某一語種對某一個羣體的宗教信仰,是否發揮重要的功用?換言之,他們是否採用這語言來進行崇拜、證道和禱告呢?若是的話,那麼即使說這語言的人口只有一兩萬,聯合聖經公會仍支持將聖經翻譯成他們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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