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聲稱通過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的死線是五月十五日。從五月上旬開始,政府已開始採取主動,透過不同的平台發放消息,指出若立法會繼續拉布,則政府將因為無撥款而影響正常運作。
有份拉布的議員認為,政府只是「靠嚇」,但看來政府內部及受資助的公營機構,為可能缺乏撥款而作出推算和預估,是他們的本份,而把可能出現的後果告諸市民大眾,也是份內職責,並非靠嚇與否。
財政司曾俊華、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環境局長黃錦星、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先後透過網誌及會見記者表達了若未能在本月中通過預算案,多項公共服務將難免受到影響,包括惠及全港家庭的電費補貼、提供給公屋戶的兩個月免租安排等。
拉布是一項議會內的抗爭手段,難以單從採用這種政治手段來冠以一個道德判斷,在乎拉布的動機、目標、手法及帶來對社會的整體影響。這次拉布,除了四位議員,其他泛民主派議員並沒有附和,甚至意圖劃清界線,讓市民清楚了解到拉布只限於人民力量及社民連兩個政黨,明顯是擔心背逆民意。在過去兩三個星期,隨着政府指出的死線臨近,人社兩黨以外的泛民議員,逐漸把自己放於一種進退兩難的局面:既不支持拉布,也不贊同剪布,卻又無法就通過財政預算案的死線限期,提供一個廣泛市民所接受的解決方案。
其實這次整個泛民陣營陷入一種錯誤定位的狀態。也許他們以為財政預算案完全是政府的事,拉布與否,財政預算案能否實施,彷彿與立法會無關。拉布議員揚言以拉布來跟政府討價還價,務要政府滿足他們的政治訴求,可能他們真的認為若財政預算案最終不能實施,完全是政府的責任,而非拉布議員的責任,怪只怪政府不接受人社兩黨的訴求;而其他泛民政黨則有如球賽的評論員,好像沒有想過他們也有憲制責任,去完成財政預算案的立法程序。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最終引用基本法第71條的授權及議事規則第92項,作為他的剪布決定的理據,甚至是法律依據。民主黨及公民黨都反對立法會主席剪布,包括提出此舉乃開了很壞的先例。
議事堂的是非有時難有公論,面對社會紛擾、爭拗甚至抗爭,使我想起一節經文:「你們要按着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申一13),作為一個生活於已發展城市的普羅市民,對經文所指向的期盼,完全是一個合理期望,願我們一起為香港,為政府和立法會的掌權者禱告,求智慧和見識在我們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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