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為何物、愛是何價


2477 期(2012 年 2 月 12 日)
◎ 文林 ◎ 吳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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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往今來,情與愛是文學、戲劇、音樂、詩歌等藝術的恆久性創作主題。這主題之所以歷久彌新,是因為人在閱讀或觀賞時起共鳴。但為何會有共鳴呢?原因是人性裡深藏著一個空間,需要愛來填滿;而現實生活中,我們確實需要愛,而且不斷渴求愛,並經歷著愛。

  今天這個講座是延續《情話紫釵》這齣劇:「情為何物、愛是何價」的話題來繼續討論。首先個人覺得這齣劇非常成功且甚具創意,不單在劇作上融會古今,更在音樂形式、舞台藝術及表演技巧等方面貫穿中外。特別是對白寫得非常精警,一句接一句,令劇情緊湊,節奏明快;也令情緒上之張力及思緒上之矛盾,表露無遺。

  這齣劇所揭露的是:商業社會、都市繁情中的現代人,都為情愛所困擾,正所謂「情關始終闖不過」,不知道情為何物,也不曉得如何去愛,且因為怕受傷害而不敢去愛,甚至在情慾中迷失自我。其實情與慾是有所不同;愛亦不是單憑感覺。

  「情」是人際關係中通過恆常互動交往,而發展出來的一種情感性紐帶(例如友情或親情,都不是一朝一夕便能產生的)。「慾」是指人類的動物本能衝動或生物求偶慾望,這未必是愛,也不一定有情。而「愛」,特別是男女間的愛,可能是以兩性吸引作為開始,但最終則應該以追求身心靈的完全結合作為目標,不應只局限於對身體的戀慕,或只有情愫上之感覺。

  男女間之交往,由友情進入戀情,由一見鍾情的直覺發展成為互許終身的承諾,是自然之事。所以有語謂:「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其實「日久生情」比「一見鍾情」正常得多。所謂「一見鍾情」通常只是合眼緣或「生癡貓入眼」而已,並非真正的情或愛。就算是日後發展成為談婚論嫁的真感情,其實亦只不過反映出潛意識裡預設的擇偶價值系統而已。時下很多的所謂「一見鍾情」,說穿了,不過是對「一夜情」(one night stand)的追求,只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或止於眼目的情慾罷了!

  有些人因為懼怕進入委身關係或只追求慾望滿足,而永遠停留在蜻蜓點水式的「一夜情」,是不健康和不正常的。一夜情雖是你情我願,有新鮮感、刺激感。但一夜的風流,在雙方事後都找到心上人結婚後,這不單成為潛在危機和包袱,更是內心深處一個磨滅不了的陰影。一夜情的習慣更糟的是,會令人慾壑難填,形成沈溺情色和四處獵艷的癖好。

  愛其實是有多個層面的:樣貌外形及性感體態的吸引,只是兩情相悅和第一印象之起步點;惟有進一步及深入的交往,才會進昇至愛的另一個階段—即認同和分享共通興趣、喜惡取向、生活方式、審美眼光及價值信念等。心理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以慾來詮釋愛,認為所有愛都是性的昇華。及後精神分析學者佛洛姆(Eric Fromm)不同意這種籠統及還原式的歸納,他將愛分為「成熟」與「不成熟」兩種:不成熟者是指失去個體獨特性的愛;成熟者指從「分隔」(separation)中意識到自我,並在「結合」(union)中發現另一個可融合共處的個體。牛津大學的文豪魯益師(C. S. Lewis)卻根據古希臘傳統提出四種愛:即親屬之愛(Storge親情),友誼之愛(Philia友情),慾望之愛(Eros慾情)及無私之愛(Agape恩情)。

  在魯益師看來,愛的最高表現,無論古今中外,藝術或哲理,都是宣揚:無條件地付出並願為別人放下私己的意欲,此即Agape(犧牲的愛)也。只求付出,不求回報,像是為他人作嫁衣裳一樣。其實這並不是想像中那般難理解、難掌握。例如:父母願為兒女所作出的犧牲;又或是熱戀時願為討好愛侶的痴纏及奴僕式服務等,都近似這種愛。若然這些表現在雙方關係穩定後仍能持續的話,那麼距離所謂「犧牲的愛」便不遠了﹗

  現代人習慣了契約式的愛,凡事只作自我考慮,便會覺得這是很難、很遙遠的事。但若然生活要幸福、愉快,這種代價是必須要付的,而且在付出過程中,雙方都有最大的得著:就是愛得持久、愛得深厚!

  劇中的黃衫客或黃衣人,猶如戲裡觀賞群的對白道出:他是善的象徵,代表可傾訴的對象,或情關中困擾者之開解人。黃衣人以銷售愛情保險方式向情困者說理,其實訊息簡單來說便是:愛是要放下自我並無條件地付出。放下自我,才能令雙方在愛中融合;無條件的付出,才能打破契約心態,讓真愛綻放。

  這裡觸及基督教信仰的一個重要主題: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向世人展示無條件地犧牲的愛。聖經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信仰在愛情上的價值,在於能展示愛的方向、愛的可能及愛的動力!

  中世紀法蘭西斯的禱文亦如此說:「使我作你和平之子,在憎恨之處播下你的愛。在傷痕之處播下你寬恕,在懷疑之處播下信心。使我作你和平之子,在絕望之處播下你盼望。在幽暗之處播下你光明,在憂愁之處播下喜樂。哦主啊,使我少為自己求,少求受安慰但求安慰人,少求被瞭解但求瞭解人。少求愛但求全心付出愛。使我作你和平之子,在赦免時我們便蒙赦免。在捨去時我們便有所得,迎接死亡時我們便進入永生。」

  這種愛是否遙遠?絕對不是!傳統戲劇或深夜粵語黑白長片,甚至現實生活中,仍有不少這類看似平平淡淡,卻是可歌可泣的故事(例如沙士期間,香港女兒謝綺雯醫生自己的情愛和犧牲經歷,觸動了無數人的生命)。

  聖經舊約《歌中之歌》說:「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八6-7)。換言之,真正的愛情,其決斷性像死的意志一樣,是十分堅強的;而且愛情的價值,亦不能以世間財寶來作衡量。正所謂:「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愛情所要付出的代價是甚麼?聖經新約的《愛章》清楚列明:「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十三4-7)

  簡言之,愛情代價之清單包括:(1)忍耐(曾有書寫出這是一百對金婚人士之忠告);(2)恩慈(夫妻相敬如賓,以恩情相待)。(3)不嫉妒(不呷醋);(4)不自誇(不吹牛);(5)不張狂(不囂張);(6)不作害羞的事(不做不能見光的事);(7)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自私);(8)不輕易發怒(不暴躁);(9)不計算人的惡(不記仇);(10)不喜歡不義(不聞腥逐臭);(11)凡事包容(胸襟廣闊、寬懷大量);(12)凡事相信(彼此信任);(13)凡事盼望(向前看和積極);(14)凡事忍耐(始於忍耐、終於忍耐)。

  愛情雖是無價寶,是人生幸福快樂之所在,但不一定是昂貴和高不可攀,俗語謂「有情飲水飽」便是這個意思!愛情的浪漫和悸動,在人生不同的季節裡都有所不同。其實在平淡平凡的生活中,甚至廉價免費的經歷裡面,仍可找到愛情並經歷其璀璨。這代價是最貧窮、最普通的人都可以付出,問題在於你是否有決心和肯不肯!中文「愛」字在形象上是指上下兩隻手,都伸出來並攏合,要保護及培育這顆心。總括來說,愛是需要雙方都同時投入和付出的!

  (編按:本文為吳宗文牧師在舞台劇《情話紫釵》及香港演藝學院表演藝術教育中心合辦、觸動輔導中心協辦的「愛是何價」講座的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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