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是馬會會員,他說自己從不賭馬,只是到馬會的餐廳和健身中心,我跟他去過幾次覺得地方不錯。我可以加入做馬會會員嗎?這樣又會否影響基督徒見證?
我並不準備替馬會辯護,指出它一直贊助不少教育、醫療、慈惠項目,並且是香港公益金最主要的支持成員之一。我亦有困難以香港人甚麼都可以拿來賭,去合理化馬會最主要的經營。
我也到過馬會餐廳不少次,多數是朋友邀約的飯聚、有兩次是公務上被邀請去做陪客。對於我來說,它更多是社會某些階層的社交場所。尤其是在「英皇御准」的殖民地時代,成為馬會會員明顯是個身分的象徵。上一、二百萬的入會費不在話下,申請者必須有一位馬會遴選會員簽名推薦,另一位遴選會員附薦,以及五位全費會員當諮詢人,其申請才符合資格獲考慮,而且往往需等候一至兩年才有結果。不久前就有人只是為了想加快申請程序,不惜賄賂遴選會員而罪成。
這樣,如果說成為馬會會員對基督徒的見證有甚麼影響,那大概不一定跟賭博有直接關係。入馬場博彩跟成為馬會會員,其間存在著本質和動機上的分別。起碼在我認識的馬會會員中,可以說沒有一個是熱衷博彩的。另外,基督徒未必會認可,但起碼在傳統英國社會中,賽馬確實只是眾多文娛康體活動之一;是不能自拔的陷墮,將一切的遊戲玩意變成沈溺罷。如果說成為馬會會員有甚麼負面影響,那倒可能是「權貴」氣味重了一點,跟一般基督徒的草根形象有點落差。
至於基督徒可不可以申請成為馬會會員,我只能說我不能倉卒地作出一刀切的道德判斷。至少對於我所認識的朋友來說,他們考慮馬會,跟其他人考慮「三軍會」(United Services Recreational Club)和其他的私人會所或鄉村俱樂部並沒有甚麼分別,都是考慮到會所的地點和設施、所提供的服務,以及自己能夠負擔的能力;或許,還有一點點虛榮的因素吧。但我們選擇住在哪一區、為子女選擇甚麼學校、駕駛甚麼牌子的汽車,甚至刻意選擇一種淡泊的生活,不也是有一點點揮之不去的虛榮心理嗎?
基督信仰畢竟不是共產主義,一窮二白亦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保羅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只要知道自己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任何人或事物的奴隸。(林前七20-24)在另一方面,福音書確曾指出:「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主的國還容易」(太十九24)。在世上富足的,往往對自己和生命不切實際地樂觀。因此,主耶穌對有錢人的忠告,從來都是在於生命的優先次序:「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再尊貴的會籍,也不過是短暫的附屬品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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