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藥可「夠」


2328 期(2009 年 4 月 5 日)
◎ 時事透析 ◎ 羅杰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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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瑪麗醫院有病人因服用了受污染藥物引致死亡,之後又揭發出一連串藥物包裝未有認證、過期、甚至連生產工序和劑量都有問題。我們才發現,原來政府所謂的監管,藥物生產商所標示的認證,是這麼草率和輕忽。今次的藥物問題,故然引發了政府和社會各界對藥物的製造和監察的關注,如今特首已成立專責委員會,企圖解決有關問題。但經此一役,我們更應反省個人對藥物的使用態度,因為這是更根源和更切身的問題。

  雖然魯迅曾經說過:有病不求藥,無聊才讀書。相信只是戲言豪語,並無教化之意。但書是有聊無聊皆應讀,藥卻是有病冇病都要慎吃少吃。在藥物的品質安全上,我們當然要督促政府把關把好,並且嚴肅處罰違規或不法的生產商和營銷者。然而,即使藥物安全,但如果我們用藥不小心,也可以造成傷害,甚至可以致命。因此在藥物問題上,除了監察政府,對於自己為何要用藥和該怎樣用藥,要精明謹慎地去處理。

  本來用藥乃是逼不得已,以毒攻毒,治病救命。但現在不少人卻輕視藥物的副作用和後遺症,隨便用藥,結果往往是吃藥愈多,身體愈弱;而藥商見有利可圖,藥的品種亦愈出愈多。台灣有一本書《藥是三分毒》,內容未知好壞,但書名卻是十分認同。發霉的、過期的、受污染的藥故然有毒;但合格的,足效的,如果不當處方或不必要服用,同樣會使健康受到損害。因此,我們不能只著眼於政府的監管,而且更要留心自己用藥的態度和習慣。

  我的意見是:切勿濫藥,即使吃的是合法的,甚至是得到醫生處方的;避免用藥,把用藥作為次選而不是首選;正確用藥,配合藥物的要求,讓藥力發生果效;聰明用藥,不要過份分相信廣告或別人經驗,要留心藥物是否對自己有效。要知道,沒有藥物是不需要用者負責的,任何人對自己的健康掉以輕心,不單是無藥可救,也是無藥可夠。惟有我們小心、揀擇,才是最好的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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