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裡,丈夫總被稱為「外子」,妻子被稱為「內子」,角色似乎很分明。一個主導外,一個主導內,但現今的社會,夫妻二人都往外工作的情況很普遍,回到家中,應否也將家事各平均分擔一半呢?教導子女的責任應落在誰的肩頭上?
其實,誰做甚麼,做多少,通常不是主要問題的來源,雙方更可各盡其職,按照自己的所長和喜好與及時間許可來作分配,以彌補對方的不足,使到雙方皆能彼此依賴對方的智慧與能力來達到最佳效果。
那麼,既然在實質的工作分配不是問題的核心,因家事而發生的衝突的原因乃是由於不滿對方的態度而引致。
現今的丈夫和妻子都不會計較家中的家事應由誰人掌管與分擔,更何況許多家庭現在都有傭人幫忙,對配偶所期望的是在家中,無論是對家事,管教兒女,或對傭人的處理,能否得到配偶的讚賞,妻子通常不會嫌棄在家中多做一點。但希望得到丈夫的體諒,支持與欣賞,現今的丈夫也不會介意做些以往被認為是「女人的工作」,但他的付出是希望得到妻子的愛戴和驕傲。各人所付出的,不再是「應該做的責任」,乃是「出於愛的表現」。
聖經說:愛裡沒有懼怕。其實在婚姻之愛裡,也沒有「分工」和「計較」,每樣都是因時制宜、互補長短、各盡所能,既然「二人成為一體」了,又何來分別和比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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