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影視藝人鄭秀文Sammi 月前信主受浸,她在分享見證時表示曾以為賺到名利便可填補心靈空虛,但結果徒勞無工,更加失去自我。.....出席浸禮的娛樂圈藝人包括鄭裕玲、林青霞、琦琦、毛舜筠等,而一同受浸的還包括于莉、寇鴻萍、翁嘉穗等。」
《澳門時代月報》1.2.2008
藝人信主,正如耶穌在比喻中所說「我們理當歡喜快樂」,不論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是一件喜事。
只是藝人的圈子太複雜,在香港尤其龍蛇混雜、真假難分,要初信主的藝人做到出淤泥而不染,靈巧像蛇馴良如鴿子,絕非易事。而藝人之為藝人,藝術事業是其老本行,如何在事業中更上一層樓,達至登峰造極之化境,更是其一生的召命。藝人信了耶穌,知道耶穌是她的主,正是需要在演藝生涯上好好磨煉,或演戲或唱歌,由以前是為自己到今日是為主,不成不休的做到榮耀的地步。
教會中來了一位藝人,切勿投以奇特的眼光,視她為鄰家的姐姐妹妹好了。近幾年來香港的大小藝人慣了在「狗仔隊」和鎂光燈長短鏡的追蹤捕獵,特別敏感給人注視,很缺乏安全感。如果教會真的想成為她們的家,第一要緊就是不要大驚小怪,弟兄姊妹要戒除師奶式「看明星」的八卦心態,以一顆平常心看待她們好了。其次要做的就是好好牧養她們,讓她們安安靜靜的做一隻小羊,就像其他初信主的普通人一樣。
香港著名歌手鄭秀文信主,她寫了一段頗感人的見證:「上帝用了接近一千天的時間,讓我徹底反省過去的生命。我看清了成功和金錢的真相,這些或許可以建築我的生活,但卻一點不能圓滿我的『生命』。」藝人由慕道至信主加入教會,其歷程和其他人不無兩樣,往後接受的考驗和衝擊也不比任何人簡單。
所以切勿太快把藝人推向前台,要她成為佈道者、福音歌手或演員、作見證的「名嘴」。香港社會對「公眾人物」(如高官、政客、明星)一向很殘酷,前倨後恭,神經過敏得反應極端。藝人是公眾人物之中最脆弱者,因為演藝生活在香港常被扭曲,藝人在圈內要做好見證已不容易,若教會再視之為「利用」的工具就更多踏一腳,徒把她壓得透不過氣來。
讓藝人好好的做一個普通人,不要再加給她擔子,這已是最好的牧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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