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主的吩咐:給小子一杯涼水,就作在主身上;及餧養主圈外的羊。
- 是主的榜樣:憐憫及醫治殘疾的人,效法主。故此教會應看主所看、愛主所愛、做主所做、惡主所惡。
- 是要校正社會的錯誤判斷標準、以功利為主導,只製造更多「傷殘」。故此,牧養傷殘人士成為有力的見證,肯定人的價值,建立更多再生希望。
- 因傷殘人士也是肢體,是基督身體一部分,只是各有不同的功用。所以,牧養傷殘人士不是浪費資源,而是資源增值,滿足主的心。
- 因傷殘人士逆境求生的經歷可燃起青少年的意志,激發重視生命,改變悲觀及自負,成為美好的生命教育素材。
- 因每一教會參與或聯合牧養傷殘人士,未得之民必定減少,求主感動及差派教會成為伙伴,差遣傷殘信徒成為福音使者,使更多傷殘人士歸在神的名下。
- 因多一分愛心,就少一分傷痛;多一個「醫治」,就少一個「傷殘」。
- 因人人都有傷殘的機會,故教會應提高操練面對危機感,注意傷殘的預防、治療、康復及家人,照顧者和傷殘人士的牧養,必然培育成大能的教會。
- 由於神沒有將牧養權交給社會,只交給教會,故教會承擔牧養是責無旁貸、是使命、是彌補社會不足,關愛弱勢體是義不容辭的。
- 要成為愛的團契。服事傷殘體是最容易實踐愛的流露,最容易動員的行動,亦是學習謙卑的最佳鍛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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