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神的心


2120 期(2005 年 4 月 10 日)
◎ 文林 ◎ 曾思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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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應該是個充滿愛心的地方,誰也不應被責罵,也不應該爭吵,要相安無事,和和氣氣。在處理日常大小事情上,許多基督徒也喜歡以使徒保羅所寫的羅馬書第十二章十八節作準則:「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無疑,這是基督教高舉「仁愛」信念的可愛之處,也是有效吸引世人歸向基督的原因。「愛人」是耶穌基督訓令中,信徒必須持守和實行的其中一項。但「愛人」代表「愛神」嗎?讓我們在保羅的經歷中找出頭緒來。

  保羅有兩位要好的屬靈夥伴,他們就是巴拿巴和彼得。在皈依基督初期,當時仍叫掃羅的保羅,不僅被猶太教首領所痛恨,就是初期教會的領袖也因存疑心而拒絕收容他。幸好,當時耶路撒冷教會其中一位領袖巴拿巴雪中送炭,確信他的悔改乃出自真誠,於是不畏艱辛,成功說服彼得接納他。故此,巴拿巴與彼得對保羅可說是恩重如山,保羅報答他們也應急不及待才是啊!

  然而,在加拉太書第二章十一至十九節,羅馬書的作者保羅卻坦白透露,在處理「割禮」的事情上,他因同道好友彼得和巴拿巴不堅持真理而斥責他們。

  事緣信奉基督的猶太人冥頑不靈,繼續無知地堅持執行割禮的傳統,不願接納沒有接受割禮的外邦人成為基督徒的合法地位,這個與「因信稱義」的真理背道而馳的觀念,巴拿巴與彼得本應也須像保羅一般堅持反對,並應悉心引導無知的猶太同胞醒悟過來才是,但結果他們兩人竟然含糊其詞、沈默不言、甚至躲避起來。在安提阿教會內,保羅義憤填膺,在眾目睽睽之下,當面痛斥這兩位「恩人」的不是。有鑒於當時猶太人對信仰基督的一知半解,保羅不理同胞的疏遠與排擠,大膽堅決在加拉太書和羅馬書清晰闡釋「因信稱義」的道理。

  保羅早在加拉太書第一章十節,就如此坦誠地表白:「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保羅說得實在清楚,人與神是有絕對分別的。不弄清問題的始末,為怕損害弟兄姊妹間的感情,不作合理的分析與處理—這是感情用事的行動,純粹討人喜悅而已。

  「討神喜悅,得神的心」是基督徒必須追求達致的更高層次,倘若沒有這位要得「神的心」的保羅,今天新約聖經就只剩下福音書卷而已,「因信稱義」的道理也可能喪失於只追求和諧人際關係的謙謙君子手上,多麼可惜!又多麼令人痛心啊!

  「得神的心」是必須的事情嗎?容易嗎?值得嗎?你我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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