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讓傳媒建立平衡的立場


1981 期(2002 年 8 月 11 日)
◎ 交流點 ◎ 植柏燊(聖公會諸聖堂堂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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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屯門安定村小兄妹被殘殺一案,有報刊首版大字標題:「情癡變殺手」,充滿煽情的能事。

  這是一則轟動的社會新聞,但應否大字標題頭二兩版來報道呢?各報均圖文並茂,更血淋淋的繪畫行兇經過、更推斷冷血兇徒流連現場的可能性,列取本港兇殺自殺案的特徵,甚而舉出內地人在港所涉兇殺案,再而由犯罪者臚列犯殺人動機的研究等等,我真的信服記者能力之強,想像力之高,香港最近每宗新聞,尤其是兇殺案更繪形繪聲,不擇手段去「取料」,很多時都是捕風捉影,以高度推斷想像去描寫,使讀者身歷其境,各報章各有版本,人人求取獨家報道,這現象真是要不得。

  記得有一年雨季山泥傾瀉,有一家庭兒孫盡亡,記者還訪問這位婆婆:「妳的兒孫死了,請問妳現在有甚麼感受呢?」又有很多記者千方百計去拍攝人家傷心欲絕的神態或提出一些尖銳得令人厭惡的問題,怪不得很多人要大罵記者,甚至打記者了。

  傳媒報道新聞,最重要的是「真相」,因為讀者不是每位皆有很強的判斷力,他們常常信以為真,錯誤的傳媒文化如果充塞市場、社會受導而感染於無形。大家對傳媒要有要求;政府政策上要加以管制;傳媒也要自律,如果政府釐定政策也難以通過「新聞自由」這一關,要淨化傳媒真是難以下手。

  今日香港傳媒現象常令人痛心疾首,這一行業的基督徒應有使命去影響去改造,教會在教導上去抗衡,我懇切期望進入傳媒界的基督徒有這使命感,遇挫折不要灰心、失望。慎思明辨的傳媒現象才可令人信服。既要反映現實,也應改變人的思想和價值觀,亦可平衡立場,使傳媒去促進一個和平、公義又合乎人性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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