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當代靈恩運動(九)
面對靈恩運動應有的態度(下)


1866 期(2000 年 5 月 28 日)
◎ 古道今詮 ◎ 郭文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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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同意我們應存開放的態度對待新的事物,但我們總不能不設「底線」,否則我們是否用同樣的邏輯去「開放」給異端,甚至是「開放」給法輪功等新興異教呢?主耶穌不是因法利賽人用聖經而責備他們,而是他們守自己的宗教的傳統而離棄神的誡命(可七8-9),法利賽人另一個問題是「能說卻不能行」(太二十三3),這是說明,無論是耶穌時代,或是今天我們面對的靈恩運動,我們應用聖經真理去評估自己的宗教「傳統」,包括福音派及靈恩派的傳統,以致我們更貼近神的心意,因為我們的神是「不能背負自己的」(提後二13),聖經的真理是出於聖靈的默示,而今天靈恩的活動若真是出於聖靈的工作,就一定會和聖經的真理完全吻合,相反來說,若是違反聖經的真理,就肯定不是出於聖靈的作為。

  是的,「開放」的態度是可取的,但我們向甚麼「開放」呢?我們不應無保留地向人或他們推行的事工「開放」,我們應向神無保留地「開放」,但如何向神正確地「開放」呢?我盼望大家從以上的分析會同意,若真要向聖靈「開放」,就必須先「開放」自己的聖經,在祂所給的真理上去經驗祂。

  筆者建議,若果有教會真想明白靈恩聚會的情況,其實不須要「現場考察」,現在有些錄影帶記錄了這些聚會的情況,我們可以借來參考;這樣,一方面可以具體及客觀地明白靈恩派的活動,若加上牧者從旁的指導,就更可以減少上述可能出現真理偏差的危險。

  

(四) 反靈恩運動是不合一群

  今天我們身處一個求同存異的世界,在國際的舞台上,我們看到國與國之間為了大家經濟的利益,會放下大是大非但有礙交往的原則,只談互利的合作工程。同樣地,有時教會也會取相同的態度,筆者多年前在寫論文期間,曾和一位長者交通,我告訴他我準備寫一些與聖經無誤有關的論文時,他勸我不要寫這類題材,因為這些課題只會引起教會紛爭,但我依然向這個方向定了論文的題目,因為筆者相信在純正真理下探求合一才是基督徒應有的態度。面對靈恩運動最大的掙扎,是如何在不違反聖經的原則下,與任何主內的肢體竭力保持合一。過去一百年靈恩運動的發展,由最初與傳統教會的敵對關係,到現時,特別是靈恩第四波的推動,靈恩派與福音派都願意有更多的合作,以對話取代對抗,以彼此合作取代分道揚鑣。筆者同意現代福音派領袖司托得的說話,福音派與靈恩派對有關聖靈的教義及經驗,大家相同之處多於不同之處;但同時間,今天教會應明白,不少靈恩派的教會在向福音派的教會擺出友善態度的同時,他們離開聖經的真理也愈來愈遠,好像最近筆者聽聞,就在香港一些極端靈恩派的教會當中,有人以先知自居,吩咐教會必須聽從他在「那靈」所得的領受,也有人開設訓練班教授人如何可以得著超自然神蹟性的恩賜,更有人在聖靈擊倒之外,還在聚會時推動所謂「靈嘔」的徹底「倒空」等;試問在這些錯誤教導及應用聖靈工作的活動下,福音派又怎能不指出這些行動是違反真理呢?究竟哪一個才是真正破壞基督的教會呢?

  筆者以為今天福音派的教會應視一般靈恩派的教會為弟兄姊妹,在不違反聖經的真理下,應盡量保持主內合一的精神,但對於極端的靈恩派,福音派的教會不能只為討好對方,或是取「息事寧人」的迴避態度,應教導信徒分辨及拒絕,否則,教會最終會受虧損;筆者沒有忘記我們的大祭司主耶穌曾為我們祈禱,叫我們合而為一,但筆者更沒有輕忽這個合而為一的基礎,是建基在上文所講的真理之上,主耶穌說:「求(父)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父)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

  

(五) 福音派反對屬靈經驗?

  福音派是否只著重聖經的教義,而輕看屬靈經歷呢?特別是那些帶有神祕色彩的屬靈經驗呢?若果真的如此,這樣的神學取向,最終只會將神活潑的真理,變作僵化的教條主義。主耶穌在頒布大使命的時候,很清楚地指出不單要教導主所講的真理,而是叫他們「遵守」(太二十八19-20),這即是說,真理是可以及應該行出來的,是絕對可以經驗的。

  筆者以為,福音派對靈恩派的屬靈經歷,有以下兩方面的憂慮:首先,從神學的立場上看,靈恩派現時對屬靈經驗的追求,往往將一些個人的相對屬靈經驗,有意無意地變成絕對的事情來教導,將個人從神所領受的感動,看成是今天給教會的啟示。由靈恩第一波起,靈恩派的領袖就教導信徒必須說方言才是真正被聖靈充滿(註一),今天雖然大部分的靈恩派領袖已放棄接受聖靈的洗(或者是被聖靈充滿),就必會說方言,但仍然有靈恩的教派,如台灣的基督靈恩佈道團及香港教會等,仍堅稱說方言是受了靈洗(浸)的證據(註二);但既然說方言是聖靈隨己意賜給信徒的恩賜,就不應所有信徒都會有的恩賜;同樣地,靈恩派人士對按手祈禱的熱忱,對神蹟醫病的實踐等,除了是因為他們對聖經的誤解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個人經驗的,在他們的經驗中,曾經試過「靈驗」,經驗本身是一個非常主要的推動力;但我們應問個人的經驗,是否就等同於其他人也應有這經驗,若果我有說方言的恩賜,就是否要其他人都要說方言呢?我今天靠著神的恩典,藉祈禱叫人病得醫治,這是否就等同於明日我為人祈禱時,主耶穌也一定會聽我的祈禱,叫每一個病人被醫好呢?

  另一個憂慮是,一些靈恩派的人士,將屬靈的經驗與信心等同,若果有信心就必得應驗,相反來說,神蹟沒有出現,是因為沒有信心。這個教導明顯與聖經教導不同。不錯,以利亞用信心祈禱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3-18),但同時約伯的祈禱不蒙應允,不是因為他沒有信心,而是按著神的心意,要作多人的榜樣(雅五9-11),真正的信心,不是「從心所慾」的信心,而是面對火焰沖天時,我們能一方面相信我們的神能救我們,但同時我們大有信心地說:「即或不然」,我們仍然會跟從神(看但三16-18)。

  總括來說,福音派不是不講屬靈經驗,福音派應提倡屬靈經驗,只不過這些經驗必須在真理之下,也不能取代真理來作我們信仰的權威。

  今天福音派教會應如何面對靈恩運動呢?筆者以為可以歸納為兩方面:(一)在消極的角度上看,福音派教會要反省,為何那麼多信徒對靈恩運動趨之若鶩?這是否表明了傳統教會在屬靈經驗上的貧乏?我們是否應多思想如何在聖經的教導下,讓信徒多去經驗信仰的真實呢?(二)在積極的層面上看,教會應多教導有關聖靈工作的真理,這方面可以透過閱讀,參加講座,神學院的課程等,從正面讓信徒明白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筆者在所事奉的宗派中,也有長者們,編製了信徒應如何分辨今天靈恩運動的具體指引,以免教會及信徒陷入信仰的混亂,甚至在真道上出現偏差;筆者以為教會在未受靈恩運動太大的影響之前,也可以參考這個做法,讓信徒明白教會在這方面的立場,以免在出現問題後才去補救,就只有事倍工半了。

  

(註一)有關方言的性質及運用原則,筆者在這專輯的第一篇文章時答允和大家討論這個重要的屬靈恩賜,但由於篇幅及時間所限,很抱歉未能在此和大家分享這方面的聖經教導。讀者中若有意對這問題及林前所提的屬靈恩賜問題作進深研究,請參看D.A. Carson, Showing the Spirit: A Theological Exposition of 1 Corinthians 12-14 (Grand Rapids: Baker, 1987).

  

(註二)請見他們的傳單:「主耶穌說:你們要受聖靈浸」;至於對這方面的回應,筆者在這個「從聖經看當代靈恩運動」的專欄內第一篇文章己向大家分析,在此不再重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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