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子女過分溺愛與呵護
當心有礙成長反變作「溫室兒童」


1885 期(2000 年 10 月 8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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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項調查顯示,不少為人父母者過分溺愛及縱容子女,令子女被過度呵護及疼愛,以致這羣在溫室中長大的孩子,在行為及情緒上出現問題。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屬下家庭健康教育及輔導中心表示,該中心在過去一年處理的一百零五宗有關二至十二歲子女問題個案之中,發現有三十二宗個案(佔三分一)的父母過分保護他們的子女,包括為子女建起過多的安全網及限制,或過度縱容子女而未有給予適當的指導。

  該中心家庭服務部主任蘇淑賢指出,現今家庭生活資源較為豐富,而且生養孩子數目較少,過分縱容子女,很容易培育出「溫室兒童」。她又表示,過分寵愛子女大多數是基於社會因素,例如家長的工作時間太長、個人的成長背景等;父母往往基於補償,又或不想子女重蹈自己的覆轍,盡量滿足要求,可惜缺乏醒覺,最終使愛護變成害。

  在其中三十二宗個案當中,有八成父母在孩子犯錯時,不會給予懲罰;有七成半父母更會容忍子女的偏差行為,例如在孩子發脾氣時亂咬母親或菲傭,但家長不加以訓示與阻止;約有六成父母不合理地滿足子女要求,例如工作繁忙的父母因無暇陪伴孩子,便不斷以物質作為補償。

  這些「溫室兒童」個案中,約九成在行為和情緒上會出現「溫室症狀」,包括過分倚賴或容易激動;另外有五成孩子會有心理和社交問題,在成長時不懂照顧自己、不懂做決定、不會分辨是非和承受挫折,而且為人霸道、易哭和缺乏信心。

  該中心資深輔導員譚廖舜華認為,家長過分溺愛子女,會對子女成長做成障礙;父母愈苦心,子女的「溫室症狀」便愈見嚴重。她又透露在求助個案中,亦有二、三十歲的青年人仍活在父母的呵護底下,例如犯錯時父母代為「補鑊」、要父母代購衣服,甚至拍拖仍要父母陪同等,使子女不懂與別人溝通,以及感到自我形象偏低,最後是難以適應工作環境,經常轉工或長期失業。

  該中心建議家長除付出愛心與關心之外,亦需培養子女獨立、盡責與承受挫折的能力。若兒女在心智、情緒、人際關係和社會適應的發展停滯不前,家長應盡早尋求專業人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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