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是我的產業


1810 期(1999 年 5 月 2 日)
◎ 溪水旁 ◎ 麥漢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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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這段經文之背景是來自舊約的祭司、利未人在以色列社會中的位分。當以色列人入迦南後,各支派都分別得地為業,惟有利未支派沒有分地。因為根據摩西律法書所記,利未支派是分別出來事奉耶和華的,所以他們在以色列中沒有產業。然而,耶和華神就是他們的產業(民十八 20)。他們雖然沒有擁有甚麼,但神就是他們的分、他們的產業。這種生活需要信心,他們沒有甚麼在手中成為人生的把握,神就是他們的倚靠和把握了。

   詩人大衛深刻地經歷了這個真理,他曾多次遭難,被追殺、被追逐、被人剝奪了一切。然而,他知道耶和華神沒有離開他,人可以奪去他擁有的一切,但無法將他所得著的神拿去。耶和華神是信實的,祂不會放棄屬於祂的百姓,這個真理成了詩人的人生把握。被神得著的人,他們也得著神,神成為他們的產業,沒有比這個真理更能帶來內心的安穩。過去的金融風暴帶給我們很多的反省,我們所擁有的有形的資產,包括財富、工作、社會地位等都可以瞬間失去,這些損失究竟有沒有搖動我們內在的安全感?有形資產會流失,那麼我們生命上有那些無形的資產,可以承托著人生的轉逆呢?「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多麼重要的信息。這個立約的關係是經得起考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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