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2 期(2025 年 1 月 19 日)
◎ 釋經講道 ◎ 董智敏
賽六十二1-5;詩三十六5-10;林前十二1-11;約二1-11
按照教會的年曆,聖誕節過後,便是顯現期。教會年在聖誕前的四個主日開始,分為七個部分。將臨期(Advent)是預備基督君王的降生;聖誕期(Christmas)記念救主基督的應許降臨和實現;顯現期(Epiphany)記念基督在世人生命中如何顯現。
所以,在顯現期的經文當中,選擇了耶穌在人世間最初期行神蹟的經文,是合情合理。在迦拿婚筵上,耶穌的母親主動對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接着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水變酒的神蹟就這樣發生了!耶穌神性的一面就這樣顯現在眾人面前。
在特別的節期,如聖誕期等,教會一般都會投放更多的關注,不論是平安夜的崇拜、聖誕期的崇拜,有些教會在節期與放假的日子中辦冬令會或佈道會等,都代表着我們對一些特別節日的看重。聖誕節後的顯現期卻有如日常生活一般,放假以後學生上學、成年人上班,大家又如常地過日子,週末到教會聚會,節期中的喜慶感覺轉為平淡。猶如耶穌進入人世間之後平平淡淡地過日子,直到耶穌三十歲開始傳道,耶穌的講論與行事風格才引來猶太眾人的關注。
沒有行神蹟的耶穌,是基督耶穌嗎?是神的兒子嗎?
見多識廣的人士,沒有發表偉論的時候,他還是博學之人嗎?
富裕人士需要透過花錢來表明自己家財萬貫嗎?他不花巨大金錢時,他就不是富裕人士嗎?
我們確實需要透過眼見、耳聽和接觸,我們才能確定眼前的人是一個怎樣的人。我們沒有一雙透視別人腦袋和心靈的眼睛,我們沒有一顆敏銳別人本質的心靈。我們只是憑眼見、憑耳聽、憑接觸來作判斷的平凡人。因此,顯現期實實在在是神遷就人的需要。耶穌行神蹟的目標是為着我們的需要,讓我們只擁有平凡眼睛的人可以看見神的作為;耶穌一而再的講論,讓我們只擁有平凡耳朵和腦袋的人可以明白神的心意;耶穌在世間停留這麼久,甚至與門徒同住三年,讓我們只擁有凡軀的人可以觸摸神的臨在。
正如使徒約翰自己的見證:「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1-3)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約二11)
透過神蹟,耶穌在人面前顯出祂的榮耀來。但我們要知道,耶穌有沒有行神蹟,祂都是神的兒子基督耶穌。耶穌有沒有行神蹟,祂都一直臨在於世間,與世人同住。在顯現期間,我們不是求神蹟,而是祈禱行神蹟的主讓我們體驗到祂的臨在、常在、一直都在!阿門!
董智敏(建道神學院實用神學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