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2 期(2025 年 10 月 26 日)
◎ 釋經講道 ◎ 鄒倩兒
耶十四7-10、19-22;詩八十四1-7;提後四6-8、16-18;路十八9-14
路加福音十八章九至十四節有關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是一個耳熟能詳的比喻。閱讀比喻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就是講比喻的人對這個比喻的解釋。現在就讓我們從比喻的內容,以及講比喻者的解釋兩方面來思想。
從比喻的內容看,當時的法利賽人是老師,在當時的社會中是受人尊重的人,他們的行為也符合當時的律法準則。比喻中這個法利賽人在禱告中說出的,都是當時猶太人的理想表現,他在行為上其實做得很好。相反,比喻中的稅吏是個罪人,他也在禱告中承認了這個事實。這樣說來,若單看這兩個人的行為,法利賽人其實比稅吏遠遠優勝。
然而,為何耶穌並不欣賞這個法利賽人呢?首先,這個法利賽人被形容為「自言自語地禱告」,他不是真的在禱告,而只是在讚賞自己;而他禱告的內容,首要的是將自己的好行為拿來與別人比較,也與稅吏比較,他只希望自己能夠顯得比較優越,在禱告中並沒有把神放在眼內。相反,那個稅吏在行動上顯出愧疚,而他禱告的內容,只求神可憐他,是一個向神發出的禱告。由此可見,這個比喻所比較的,是心態,而不是世人看見的行為。
從講比喻者的角度看,經文一開始就說明這個比喻是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的。然而,當我們聽到「自以為義」這四個字的時候,便很容易覺得跟我們無關,因為我們都不是「覺得自己是義」的人。其實原文中「自以為義」這短句,若將它的意思詳細翻譯出來,可以理解為那些「因着他們是義的,而將信心投放在自己身上」的人。若是這樣的話,這個比喻也許比我們想像中更為貼近我們:我們也許都是不錯的信徒,行事為人都根據聖經的教導。但我們會不會有時候不自覺地將信心投放在自己的好行為上呢?會不會無意間跟別人比較,因而輕看了別人呢?
耶穌對這個比喻的總結中,「自高」這個字,意思可以理解為「自我抬舉」,在語意範圍方面,屬於有關地位的描述,意思是抬高自我的地位。而「降為卑」以及「升為高」的語意範圍也是地位方面的,不同的是,降卑及升高都是被動的,暗示是由神把他們降卑或升高。至於「自甘卑微」的語意範圍,應該不是地位上的,而是指道德倫理的質素,這個人自願看自己為卑微;因着這質素,神會抬舉這人的地位。
此外,值得留意的是,在這一段的解釋部分,作者用了兩個「完成時態形式」的動詞,第一個是第九節的「將信心投放」(πεποιθότας),而另一個是在第十四節的「倒算為義」(δεδικαιωμένος),意思是「被宣告為義」,可以理解為被神宣告為義。若根據「動詞觀點理論」,作者選用完成時態形式的動詞來突顯該個動作,也就是說,這段經文的作者想突顯的對比正正是法利賽人如何將他的信心放於自己身上,以及神如何宣稱那內心願意在神面前自甘卑微的人為義。
總的來說,這個比喻正正提醒在行為上做得不錯的信徒,不應將信心投放於做得好的地方,也不應因着自己做得好,而輕看身邊那些在世人的觀點看來不及自己的人,而是要常常記住,神欣賞的是那些在祂面前有謙卑的心的人。
鄒倩兒(信義宗神學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