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九年前,在第一間實習教會的主日晨禱會,有個環節是大家輪流開聲祈禱。我不知道你對開聲祈禱有甚麼感覺,但當時對我來說蠻有壓力的,在場有牧會數十年的老牧師、幾位牧者、來自美國的長老;以及信徒領袖和弟兄姐妹,有十多對(很有分量的)耳朵專心聽一位剛大學畢業不久的神學生禱告,我也聚精會神地好好地把要說的說出來。
記得當時每說完一句話後(例如:求主讓我們預備我們的心好好敬拜你等等),當我聽到牧師長老弟兄姐妹的「嗯」、「阿門」的附和時,那些聲音變成一股力量,立時穩定我忐忑的心。我知道我說的是對的、是屬靈的、是眾人以為美的話語,然後我繼續說下去。
之後我自責:「周以心啊周以心,禱告不是應該以神為中心嗎?我對誰禱告?究竟我關心的是神怎麼看,還是別人怎麼看我?」
我要說的是「驕傲」。
建道神學院郭鴻標博士以一句話概括驕傲:「驕傲是過分高舉自己,對人對事都自我中心,藐視和否定別人的價值和貢獻。」驕傲讓一個人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為了得到尊敬、肯定和稱讚,而不是為了事情本身。所以我們會問自己:我是不是得到我應該得到的?有沒有欣賞我的努力?其他人怎樣看我?我這樣做其他人會怎樣看?焦點集中在自己,自我膨脹。驕傲是所有罪的根,同時也是最難發覺的罪。
這些道理我都大致懂,不過同時我領悟到另一個學習。凱勒牧師說過:「單單跟你講,你是無法認識你最大的缺點,你最大的缺點需要被顯示出來(You can't learn about your biggest flaws just by being told—you must be shown.)」。
我們都有傾向將自己的身分和自己的價值建立在自己的成就/成績單,但福音告訴我們,我們迷失/有罪到一個地步,耶穌要親自為我們死;同時我們被愛到一個地步,祂是甘心樂意為我們死。不是單單相信神,而是看到神以無限的代價,跟我們換位置,祂得到我們應該得到的,好讓我們能得到祂應該得到的(林後五21)。因為一方面,知道祂為你死,會讓你謙卑。另一方面,知道祂很樂意為你死,永遠堅固你,讓你能抬起頭。
這個能更新我們驕傲的自我中心,我們不需要其他東西來填補。
不是來自上司、領袖或別人的肯定,而是來自宇宙之王的接納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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