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神給我奇特的裝備,帶領我到各種各類的學校教學,有私校、津校、日校、夜校、男校、女校、男女校、中學、小學、幼稚園、傳統名校、新興名校、Band 1學校、Band 5學校、中中、英中等。另外,我做過正規老師、代課老師、兼任老師、班主任、語文老師、歷史科老師、聖經科老師、宗教主任、各領導崗位、視學人員、校長等職位,何等多姿多彩。說得這麼多,因為今天及其後數星期的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發生在不同學校、不同學生身上的故事,祈盼讀者(尤其認識本人、與本人共事過的諸君)不必推敲故事的發生地點和主人翁。如果那麼慶幸主角是你,在此先謝過,也歡迎你透過本週報與本人聯絡。
大家都知道,學校有校規,要求老師和學生都要遵守。大家也明白,校規是幫助我們做事有規有矩,在學校的大家庭中,讓大家可以和諧安全地一起相處,共同生活。另外,校規也幫助我們建立良好的習慣和培養高尚的品格。試問有哪個孩子不犯錯?我們不都是從錯誤中學習、在經歷中成長的嗎?因此,幫助孩子從錯誤中走出來,經一事長一智,是非常重要的事。很多家長和老師,很輕易或隨便地責罰孩子或學生,帶來負面效果。我感謝我的學生們教曉我這門艱深的功課。
話說有一回,主任來找我,告知某老師懷疑班上有幾個孩子集體作弊,叫我跟他們談一談,因為他們都是「返團契的乖基督徒學生」。由於宗教主任的超然角色,我約了這班學生,在學校的天台交談。感謝神,帶領那次的約談,他們承認的確是集體作弊,當時我確實非常難過心痛,不覺間落淚,他們也感受到我的愛,願意認錯,承受處罰,日後不再犯。他們向老師自首認錯,老師也從輕發落。
另一回,當年學校進行試驗計畫,將全級最頑劣的學生集中於一班,指派我當班主任。由於頑劣的學生人數不足成為一班,故將一些乖學生也加進來。猶記得級訓導告知,這半班的乖學生,你大可不用傷腦筋,他們都是很自律、很有定力的孩子。偶然一次,被我發現其中一位乖學生,上課時悄悄地在進行地下活動——在抽屜放了一份馬經,他在「刨馬經」!我除了失望,更覺心痛。我沒收了他的馬經,訓示了幾句,提點不要行彎曲的路,給他留下面子,也沒有作出處分。後來的兩年,再沒有在課堂上教他,直至他中五畢業前,有一天他來到教員室找我,尷尷尬尬地送上一張寫滿了字的感謝卡,問我可曾記得中三那年那件事?那件事令他戒了賭,兩年來,他很想道個歉、道聲謝,但總欠缺了勇氣,如今快畢業了,不想有遺憾,終於道了歉。
孩子犯錯,大人處罰,不是為了發洩自己的怒氣、宣示自己的權威,而是要教曉孩子明辨是非、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帶領他走上正路。「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穩;走彎曲道的,必致敗露。」(箴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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