綑綁與釋放、律法與福音


2766 期(2017 年 8 月 27 日)
◎ 釋經講道 ◎ 龔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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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到了凱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祢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當下,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他是基督。(太十六13-20)

  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一至二十節要跟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八節一起讀。第一段關乎對耶穌的認信,第二段關乎跟隨耶穌。沒有第二段對跟隨耶穌的理解,閱讀者可能會誤解耶穌給予教會的權柄。簡單來說,耶穌給教會的權柄是服務的權柄,使人得釋放的權柄。教會切記,來自耶穌的權柄沒有使它比眾人優越。

  馬太福音的寫作時,教會已經出現。所以,作者在寫作福音時,也會將當時耶穌基督的說話與他當時教會連結(十六18;十八17)。按馬太福音,教會是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主的兒子(十六16)。有別於先知,基督是以色列的終極者。再者,祂是永生神的兒子。永生神的兒子不但說明耶穌不是會死的神之兒子,更是賜予生命的神之兒子。所以,死亡對祂不存在實存性威脅。縱使耶穌會受害,但死亡不是祂的結果,因為永生神會使祂復活(21節)。彼得對耶穌的認信不是他個人的意見,也不是他個人信心的表現。耶穌說,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啟示你的,而是我在天上的父啟示的。(17節)

  基督徒的信心是從神而來,非來自本身。透過神在耶穌啟示,基督徒接受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耶穌對這認信祂是基督的羣體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19節)

  這天國的鑰匙是權柄還是職責?這是權柄,因為教會擁有天國的鑰匙。這也是職責,因為教會要宣告神的救贖。然而,教會有天國的鑰匙不等於教會是神國。教會只是神國的入口,但不是唯一入口。再者,教會的權柄是讓它可實現對神救贖的宣告,而不是為提升其地位。就着這天國的鑰匙,我們有幾個重要課題:

  一.人被甚麼綑綁?甚麼人被綑綁?教會帶給他們甚麼的釋放?另一方面,誰是那些捆綁人,使他們活不出釋放的生命?他們是要被綑綁還是被釋放?

  二.因權柄來自上主,教會沒有自身權柄,所以,教會要向神負責任。那麼,教會是否有濫用其權柄?沒有宣講釋放福音?同樣,教會是否有勇氣行使其權柄?綑綁那惡者?

  三.教會的捆綁與釋放權柄有別於政府,因為前者關乎天國的鑰匙。然而,政府也有捆綁與釋放權柄。那麼,政府的權柄是否也來自上主?這與當下民主是否吻合?教會與政府的權柄有何分別和有何關聯?他們是一種從屬、互不相干還是辯證關係?

  以上問題不容易回答,但若用宗教改革的理解,釋放與綑綁就是福音與律法。律法使我們認識,自己絕不能滿足神的義。但福音帶來的釋放,因為神的義是耶穌基督的義,耶穌基督的義成為我們的義,而不是對我們的義之要求。福音使我們從綑綁人的道德主義、自我主義、放縱主義中釋放出來,並在耶穌基督的義中經歷自由。這份從福音釋放出來的自由成為我們對待一切綑綁的力量資源和基礎。

  龔立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聖靈降臨後第十二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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