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羅書信經文剖析
 信徒與掌權者的關係


2747 期(2017 年 4 月 16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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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已於四月二日舉行「維穩保羅?:從保羅書信看信徒與掌權者的關係」講座,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客座教授盧龍光牧師從保羅書信三段經文,剖析「順服掌權者」的真正意思。

  「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常被引作討論有關信徒與掌權者的關係,盧龍光牧師指出,當時耶穌被問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是因亡國後的猶太人以各式各樣反抗運動對抗羅馬政府,當時正值反納稅運動,人民認為納稅意表了守法和尊重皇帝,因此該問題將耶穌處於兩難之間。「耶穌的答案似乎是政治歸給政府管理,上帝歸給自己,難道凱撒與上帝要平分天下?」盧牧師解釋,上帝與凱撒是垂直的關係,凱撒雖有管轄權但仍由上帝管理,而納稅與否就由人民自行判斷。

  他續言,保羅書信有三段經文直接與掌權者有關。提摩太前書二章一至三節提到,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懇求、禱告、代求和祝謝,是因為要使人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而提多書三章一至三節則提到要順服掌權者,並遵守命令,因為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此兩段對掌權者都持尊敬態度,但尊敬順服並非核心價值,而是為了背後所帶來的條件。」

  他指,兩段經文都是寫給個人的信件,而羅馬書十三章則直接寫給羅馬政府,也是政治上最敏感的地方,經文將與掌權者的關係放在更具體的處境。他直言信徒釋經時只看「順服掌權者」的標題,未有理解整段經文,「在羅馬傳統皇帝就是神,但耶穌確定了皇帝的權柄,但不是神,並指人民有責任監察掌權者是否能做到賞善罰惡。」

  第五節提到人民必須順服,但指不是因為刑罰,乃是因為良心,「你可能行善也會受罰,但不要因害怕受罰而不行善。」盧牧師舉例指,萬德拉當年因掌權者不合符聖經原則而挺身,終被囚禁二十七年,卻被稱為「良心犯人」。他重申凡是當權的,不論是否暴君,基本態度都是順服,「掌權者需要對上帝問責,另一方面人民不應麻木順服,應該監察掌權者是否賞善罰惡,而非維穩。」

  盧牧師提醒,政治從來沒有絕對,掌權者也會替換,但人民的意見上帝一直在聆聽。他指,保羅一方面講維穩,另一方面講掌權者的要順服神,因此「穩定」不是經文提出的絕對價值,「平安」才是,當中有彼此交代的立約關係,若社會出現專權者以壓迫手段進行維穩,就顯然是不平等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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