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及時迎向同性「婚姻」的挑戰


2726 期(2016 年 11 月 20 日)
◎ 特稿 ◎ 關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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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調查給我們不少提醒,我主要談同性「婚姻」的挑戰。近年不少西方國家把同性「婚姻」制度化(這說法比「合法化」更貼切),在香港也有不少人提倡(同運團體、自命開明的政客等)。香港人的意見又怎樣呢?

  就着過往調查,我們有幾點觀察:首先,香港人的主流意見還是反對同性「婚姻」,每一個調查結果都顯示反對的市民多於贊成的。有些人預期香港人愈來愈接受同性「婚姻」,然而數據沒有反映這趨勢,如二零一五年平機會的調查顯示,反對與贊成的比例是42.4% vs 29.1%(1.46:1)。對比二零零五年維護家庭聯盟的52.8% vs 38.6% (1.37:1) ,變化不大。

  明光社委託城大做的調查所用字眼相當不同:「應該更改婚姻法對『性別』的要求,必須將要求由『男和女』改為『不分男或女』」,所得出的反對比例也大增:68.8% vs 12.5% 。看來這與問卷的字眼息息相關:假若沒有提到「同性婚姻」,卻清楚指出所要求的法律條文修改,市民會更傾向反對。這很可能是因為「同性婚姻」這辭語因着媒體的正面報道,已令市民易於接受,然而這並非基於深思熟慮,而是基於印象和同情心。一旦避開這詞語,直接問到法律具體的改變,則反對的比例會提高。這表示若透過教育令更多市民明白同性「婚姻」的爭議性和諸種問題,香港市民反對同性「婚姻」的共識還是可以維持的。

  然而我們面對的挑戰是艱鉅的,過往調查也顯示,同情同性「婚姻」的市民已有不少,如二零一四年的調查中,反對的人只比贊成的人多一點(42% vs 39%)。而年輕人的確較支持同性「婚姻」,有一次我到一中學去辯論同性「婚姻」,老師在學生中做非正式調查,支持與反對的人大概是二與一之比。另一次在一碩士班討論到同性戀問題,一香港年輕女士口角帶笑地說:「其實我認為同性戀是完全正常的!」在未來二十年,香港市民支持同性「婚姻」的程度或許會增加。

  然而,這更多是追隨潮流和感性,而不是基於全面的理性考量,他們並沒有充分明白婚姻制度的本質和重要性,也不太思考對婚姻制度的長遠衝擊。因此,若能以公共論據讓更多年輕人明白正反的理據,他們也可能不再那麼輕率贊成改變婚姻的定義。我自己對這課題研究多年,深信其實並沒有決定性的理性論據支持同性「婚姻」,而且同性「婚姻」會帶來社會和下一代巨大衝擊,產生嚴重的後遺症。請參《慎思明辨,獨立思考—美國最高法院同性婚姻通識教材》(https://goo.gl/DbrcLo)和「同性婚姻資料庫」(https://hkscsblog.wordpress.com/category/同性婚姻/)等。

  現在情況還有可為,但若我們不及時作出紥實的回應,恐怕會悔不莫及(如台灣的情況)。

  關啟文(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浸會大學宗哲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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