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平面圖看,古教堂是按照十字架形狀建造。按方位而論,十字架直柱的頂部是東,底部是西;十字架橫柱的右端是南,左端是北。教堂的建築就是按這方位座落地上,依此,西面是入口、東面是聖所、南北面分別是南耳堂和北耳堂。
聖所(the sanctuary)是教堂內部建築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其餘部分包括信徒聚集處(the nave)及慕道者聚集處(the narthex)。聖所相等於舊約會幕的至聖所。它是整座教堂最具象徵意義的地方。圖像學家 Leonid Ouspensky 把這些象徵意義歸納如下:聖所代表「上帝的居所」、「天上天」,它是「萬有之君王基督與使徒一起管轄的疆土」。從座落的方向和位置來看,聖所是在建築物的東西,因此整座教堂便自然而然朝向東方。
教堂朝東而建築早於公元三世紀的《使徒憲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中已有記載:「讓建築物呈長方形,要朝向東面,也要像船的模樣。」那麼,教堂為甚麼必須朝東呢?其一,這相信是與以色列人禱告的習慣有關,因為以色列人禱告時,他們是面向東面的耶路撒冷的。其二,天國的降臨,也就是耶穌基督的再來,常與初昇的太陽相題並論。從東邊昇起的太陽代表耶穌基督,祂就是「公義的日頭」,而這「公義的日頭」將要從東邊而來。正如「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來臨也要這樣。」(太二十四27)如此看來,教堂整座建築物朝向東方就是代表教會迎向真光耶穌基督,並在禱告和警醒中等待天國的降臨。
倘若聖所是位於教堂的東面,那麼,教堂的大門入口便位於教堂的西面。西面是日落之處,它代表黑暗和死寂,更象徵撒但及其侍從等邪惡勢力統治的地方。俄國神學家 Paul Evdokimov更稱之為「地獄」。
教堂這個朝東背西的方位所蘊含的象徵主義,可以從教會設立的聖洗禮(Sacrament of Baptism)中的拒絕魔鬼(驅魔)的禮儀行動中獲得了進一步的闡釋。慕道者於接受洗禮前,他是面向西方的。如上文指出,西方是魔鬼、邪靈及惡勢力之所在地。慕道者面向西方,意味他是效法世界的、跟從惡魔的。於是主禮詢問他,說:「你願意拒絕撒但,牠的使從,牠一切的工作和牠的傲慢嗎?」慕道者回答,說:「我願意。」主禮繼續詢問,說:「你願意與基督結合嗎?」慕道者回答,說:「我願意。」主禮隨即邀請慕道者轉過身來,面向東方,也就是象徵着光明、上帝臨在之地,以表示他已洗心革面,從今以後,只承認基督是他唯一的主宰。
香港寸金尺土,人多地少。因此,樓上式教會固然難以朝東背西,甚至連座堂式教會也無法遵循這個原則。雖然如此,聖所朝向東面的象徵主義還是應當根植於每個時代的教會和信徒的內心而成為提醒。如此一來,聖所朝向東方這個象徵已經超乎了方位的意義,而變成了教會及信徒的一種信仰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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