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伯倫說,記憶是一種相聚的方式。
安息禮拜後,小賴恩向母親請示,然後走進擺放靈柩的內堂,獨個兒,他想和爺爺道別,不想有其他人在場。
這位九歲的男孩子向來感性和善解人意,他爺爺離世的那晚,他一聽到噩耗,就走入睡房大哭,哭完又哭。那個星期的主日崇拜後,我帶着小賴恩和他母親到圖書室,我們坐在那些顏色繽紛的兒童櫈上,我嘗試安慰賴恩。我告訴他爺爺現在由主耶穌照顧,我又說,他掛念爺爺和傷心的時候,可以哭出來,可以將心裏的說話告訴爺爺,或告訴主耶穌,又或者將心裏的說話寫下來……
我還可以說甚麼呢?我告訴賴恩和他媽媽,在細小的圖書室內,我說,我們愛錫一個人,都想為對方多做一點事情,他爺爺在離世前一晚,我已準備了灑水禮用的器具,希望翌日早上去醫院為老人家施洗,但我無法做到,因為他爺爺清晨就離開了。牧師有做不到的事情,但賴恩媽媽做了很多,她為爺爺做了決志祈禱。
我又告訴家人,他們與離世的親人在記憶中、在思念中、在神的愛中永遠相連……我希望再多講幾句安慰的說話,但一點也不容易。
人可以做的都很有限。我來不及再見老人家一面,我沒有早一日趕去醫院再見他一面。我有沒有怪責自己呢?我對自己說,放過自己,不要怪責自己,但那個下午,我仍然有一點自責,所以我在圖書室的說話更像告白,像懺悔。
後來,我想起一件事,我一直記得這個片段。我去醫院探病時,問老人家一起祈禱好嗎?我記得他向我伸出手來,我一直記着他伸過來的手。我想着老人家的時候,我閉上眼睛,伸出自己的手,彷彿又握着他伸過來的手。如果要為老人家送上一個記號,或許就是伸出來的手。他向我伸手,同時是向主耶穌伸手。在思念裏,我們可以再次握着手。我相信,老人家伸出來的手安慰了自責和哀傷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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