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士立牧師一八四四年在港創立「福漢會」的時候,他對中國內地傳教是有一套策略和方法。由於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中英簽訂之《南京條約》,滿清除割讓香港島給英國作殖民地外,更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大商埠對外通商,外國商人均可在五口從事商業貿易,至於教士能否對當地人民進行傳教活動,條約沒有明列,所以存有灰色地帶。其後至一八四四年七月三日中英簽訂《望廈條約》;十月二十四日中法簽訂《黃埔條約》,才明文准予合眾國人民和法國人民在五口設立醫館和禮拜堂。隨而歐洲各國教會同得此項利益。因為條約所訂只限於五商口岸的傳教場所活動,至於五商港以外的城鎮和鄉村都是禁止之列,外國教士絕不可逾越進入。
郭士立牧師為使福音遍傳中國,兼且以他多年在中英政治接觸的環境中,他深深了解到外國教士在中國境內傳教的困難,為此他創辦「福漢會」,主要是訓練信主華人作傳道員,以遊行佈道方式,實行中國人對中國人傳教的接觸,如此則沒有觸犯外國教士在中國傳教的條例,是以鼓勵華人負擔傳教的責任。至於西教士之所以被遣進入內地,主要目的是開辦學校,繼而開辦神道學校作培圳華人從事傳教的工作。而這班西教士之能入內地興學,當然是有華人傳道員作陪伴引導,各西教士每多「束長辮、穿唐服」一起到鄉鎮遊行佈道。但各西教士則以施醫為宣傳,專為病人贈診施藥,俾得與病人的家人接觸,繼而傳揚福音。巴陵中華傳道會和禮賢會教士少有本地和客家之分(見圖),而他們之能在荷㘭蒲蘆圍被村民接納,以致全家信耶穌;其後又能在荷㘭開設書館和神道學校,此即最早入荷㘭的羅存德牧師、郭念三醫生(牧師)、韓仕伯牧師等教士均以施醫為先導,而德勳公(牛妹)和錦全公兩人最早信主,顯然是陳氏家族得力長房人,否則西教士不可能在荷㘭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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