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罪、悔罪的人生


2532 期(2013 年 3 月 3 日)
◎ 釋經講道 ◎ 龐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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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今天的經課:路加福音十三章一至九節,大部分記載着主耶穌所說的話,都是與上文第十二章有密切關聯,不單是對門徒的訓話,更是對成千上萬的羣眾(參十二1)所發出的忠告,而這些人代表着整個猶太羣體。

  從主的話去瞭解當日的情況

  V.1 這一節所提到的事件,聖經其他地方都沒有論及,字裏行間表明彼拉多曾在鎮壓暴動中殺害了一些加利利的奮銳黨人,並且把死人的血混入其他加利利人的祭物中,加以懲罰與警告。

  V.2 主耶穌並沒有跟進對這件事加以評論,但藉此帶出了一個猶太教教義之更深層次問題。在祭師、文士和拉比的教導下,整個猶太民族深信現世報應的謬論,以為上帝會在人的今生今世迅速施行賞善罰惡。因此猶太人公認,人若沒有遇上厄運,那人必定是個虔誠的義人;反過來說,人若遭遇到不測、患上絕症,那人定是犯了大罪,大大得罪了上帝,懲罰就會臨到。故此認定死於非命的加利利人比起其他的加利利人更為有罪。

  V3、4 主耶穌直斥其非,更舉出在耶路撒冷城的西羅亞塌樓死了十八人之意外去助證。主耶穌強調,人在至聖至潔上帝面前都是罪人,並且罪無大小之別,也無輕重之分,絕不可以以受傷、受苦、受害的程度去計算、衡量、揣測。世人面對所有罪情,認罪悔改是唯一出路而且是必須的,否則死路一條,必招致滅亡。

  V6-9 耶穌是一位通情達理的救贖主,祂不會長久責備,反而滿有憐憫,更為人成就了救恩,並且給人充分時間去把握悔改的時機,這是何等安慰的信息,就在短短幾節經文裏,完全刻畫了出來。

  這裏所提及之「三年」 和「一年」,我們不必在數字上加以測度。「三年」的時間與耶穌在世傳道的日子亦毫無關係。在猶太人觀念上「三」的數字代表着完全之意,三年再加上一年,存在着屬靈的深遠意義,表達出上帝的愛是何等長濶高深,正如彼得後書三章八至九節所言:「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因此耶穌在這段經文裏,鄭重提醒上帝的選民,以色列人要把握時機,離罪向善,悔改歸向上帝。

  依主的話應用在今天的基督徒身上

  感謝上帝在主基督裏的救恩。因着聖靈感動,我們知罪又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而認罪悔改,受洗或浸歸入教會,從始祖亞當而來之原罪(參羅五12)已蒙赦免,得着洗凈,承受永生。

  可是不要以為撒但會永遠離基督徒而去,不再攪擾,要知道撒但連耶穌也不放過,何況你、我呢?(參路四13)隨着時間過去,我們會鬆懈下來,魔鬼試探、世俗引誘、老我蠢動,會愈來愈劇,不期然間稍有不慎,我們便會落在網羅裏,耽於罪中之樂而不自知。使徒保羅在其書信裏,都曾三番四次提及基督徒的軟弱,從而帶出在基督裏有赦罪之應許。使徒約翰亦清清楚楚的闡明了這一點:「我們(所有因信稱義之基督徒)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裏面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一8-9)

  結語:基督徒在有生之年,人生的路途上,每時每刻都要靠主儆醒,順從聖靈啟迪而知罪、認罪、悔改,從而得赦罪而來的平安、喜樂和能力,輕輕鬆鬆與眾基督徒同走天路。

  龐建新(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執行董事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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