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男人死在街上,那麼,女人死在家中。
今天的男人,不少死於街上,不是說他們心臟病發倒斃街頭,而是因為暴力事件,有更多人在街上被謀殺。這是就全球而言,香港是比較安全和平的地方,死於街頭通常事出意外。聯合國去年一份報告指出,在許多國家,男人死於街上,但更令人權專家關注的是,女人死在家中。
這些死去的女人並非在家中壽終正寢,而是在家中被人殺害,有時候是被家人殺害。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行為問題特別報告員曼朱去年六月在日內瓦人權理事會發表報告,指出全球範圍內,各種形式與性別有關的殺人案例呈上升趨勢。在許多地方,以維護家庭名譽而殺害婦女及女童的肇事者一般沒有受到懲罰。
另一方面,許多國家未能保護婦女的權利,使她們免受暴力侵害;以致有不少人誤以為男人對女人施暴是可以接受的,又或是不能避免的。稍為關心時事的人,當可想到,離香港不遠的許多地方,正正流行這種錯誤觀念。
與性別有關的謀殺不是一種新的暴力形式,反之它是長久以來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的極端表現。對一些人來說,他們的尊嚴—或者以中國人能理解的面子—十分重要,不容威脅,家中的「失德」女子會令他們尊嚴受損,只能把她們殺掉才可挽回。生命對這些人來說並非是平等的,生命的價值當然也有輕重之別。
身為女性,想到這些死在家中的婦女,實在難過又憤慨。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正是這些屈死家中女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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