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相愛又相爭
 劃清權責免衝突


2531 期(2013 年 2 月 24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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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主任、教牧、信徒領袖、信徒,這等角色在教會中要相互合作,但在處理事情上或許會遇上意見不同之時,若未能妥善處理問題則會演變成衝突。由福音證主協會主辦,香港教會更新運動協辦的「教牧得力講座──相愛又相爭:教會衝突反思」已於二月六日舉行,講員為《相愛又相爭》一書的作者蕭壽華牧師,許志超博士作回應。

  「難以解決所有教會的衝突問題。」蕭壽華牧師坦言,他指教牧常會面對衝突的問題,包括教牧間互相比較、與堂主任間的錯誤期望、與信徒領袖間互不尊重、與執事在財務安排上意見不一等等。他認為教牧與堂主任間角色模糊和領導不彰的情況時常出現,舉例說,堂主任交付青年傳道負責青少年事工,傳道不單牧養青年團契,亦建立起少年崇拜,並成立敬拜隊服事,搞得有聲有色。但同時堂主任從別人口中得悉傳道未經批核,花費十萬元購置樂器,更私自調動大量幹事協助發展青年事工。傳道自感盡心盡力,卻換來堂主任的責備,令雙方關係不如往昔。

  蕭牧師認為事件的問題癥結在於「工作範圍權責界定不清」,他建議堂主任可先向同工分享異象,指明目標和權責界限,羅列整體工作範圍,並要求傳道定時交上工作報告:「堂主任應按傳道的特性,訂定報告的方式及次數。」他也要求所牧養的教會傳道,每週撰寫一份計畫表和實際工作表,盡量避免由第三者轉述最新消息而引發誤解或不滿。另外,亦擬定了《北宣教牧同工牧養手冊》作公開各職位,如教牧同工、部長等權責所用,訂出明細清晰的分工。

  他又指在不同的屬靈問題上,領袖對事件的解讀可能與羣體有所不同,如使徒行傳十五章記載,有關外邦人割禮的問題,意見出現分歧。他認為:「判斷事工方向時需要聆聽屬靈羣體的聲音,留心神的手如何工作,如何與神的道吻合,領袖按職份可以放膽判斷。」但他提醒屬靈領袖要學習不介懷「不成功」和「自尊受損」,立志建立同工和弟兄姊妹的生命關係,在辨識上更明白上帝心意,減少衝突。

  他又回應指,若要盡量避免堂主任與同工間,在社會議題上出現意見不合所帶來的衝突,歷史悠久的教會應有立場書,如同性戀平權議題。當同工入職時應清楚向同工表述教會立場,即使同工個人持相反意見,回到教會牧養時必須跟隨教會立場講道;如教會沒有特定立場,可一齊成長學習,不應輕易選擇離開。

  許志超博士回應時指:「衝突幾乎在每一個人身上發生,不會因信主多久或屬靈程度而減少出錯。」他續言,教會弟兄姊妹間相爭和相愛的關係,其實都是出於自我對行為的「覺得」和判斷,會因資料不全、調校不足而出現盲點。當衝突發生,雙方的自然反應多會是覺得對方錯,自己理據充分,自然地保持距離,少聽對方理據,然後關係淡化,最後不歡而散。他鼓勵:「在禱告中為對方禱告,了解對方多些,保持距離不要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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