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明白.相信(約三14-21)


2482 期(2012 年 3 月 18 日)
◎ 釋經講道 ◎ 沈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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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教會非常推崇《約翰福音》作為佈道的工具,也許有人認為《約翰福音》頗為玄妙的開頭是否適合慕道友閱讀。不過,細心讀過《約翰福音》的弟兄姊妹必然明白,經文中經常出現的鑰詞「相信」,(在全書877節經文中83節出現「相信一詞),就好像一項揮之不去的要求,差不多每讀十節就逼使讀者作出回應,回應的具體落實是抉擇:相信還是不相信!我們知道, 「相信」 並不只是信仰歷程開端的一步,舉舉手、回應講員呼召之後就大功告成。從經文中我們會發現,「相信」是信徒一生要掙扎,揮之不去的抉擇課題。

  第三章一開始是耶穌與尼哥德慕的對話,講到重生的議題,其實當中也展示了一個方法論的講話:開始是知道、然後進入明白的層次、最終是推向相信。

  I.知道的內容

  十四十五節耶穌回應尼哥德慕的疑問之後,進一步從以色列人的歷史經驗中,說明自已的使命。耶穌提到摩西在荒野舉蛇的經歷(民二十一4-9),說自己也必照樣被舉起來,但他提歷史的重點不在於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而是相信不相信。所有被蛇咬的人,表面上是望一望掛上的銅蛇,得以存活下來,實則上是相信那一位發出應許的上帝;同樣的方法和要求,也用在耶穌被掛的事件上。當人們看見掛在木頭上的他而相信,這人必要被救贖、得永生、得到屬靈上的醫治。

  約翰沒有進一步記載尼哥德慕的回應,也許由我們來回應是最適切:對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我們是知道的,大概也明白了,但到底我們相信嗎?我們是相信的!但是否只是相信福音的一半,就是福音的結果:我們得救;但福音還有她的前設。

  II. 明白大原則

  十六至十八章說到福音的前設:「神是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祂獨一的兒子,使所有相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與世人是甚麼樣的關係:是愛的關係;神愛世人愛到甚麼程度:祂把獨一的兒子賜下給我們,來展示祂愛的深切更是無與倫比;我們要有回應:相信祂;結果呢:不滅亡,反得永生!

  經文同時指出相信的另一面:不信。不信是罪!一般的不信不是罪,不相信神獨一兒子的名是罪。為甚麼呢?獨一的對象,建立的也是獨一的關係。獨一的關係也只有獨一的回應:相信或不相信,沒有中間路線,沒有相信一部分的可能。

  甚麼叫作相信一部分?

  III. 相信的全部

  十九二十節告訴我們:信主前,我們的行為是邪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是我們還作罪人時的寫照,是神親自下達的判語。這是要我們相信的另一半,但要我們數點以前行為的罪性,我們能寫出幾樣?一般都是自我感覺良好的,「我還不太差」。保羅在羅馬書一章講的罪惡清單與我無關。真的無關嗎?當中讚頌神、感謝神兩項已經叫我們說不出來。

  這一切歸根到我們還沒有知道罪的真實、明白罪的深切,相信需要神獨一兒子的犧牲才能解救的獨一救法。我們怕被人標籤說教會霸權、排外,卻忘記告訴這些人,我們把獨步單方也公開予大眾,正正是倚靠神才能有的好行為。

  結語

  我們相信的對象是神獨一的兒子。既然是獨一,也就指向全部。我們要相信神所定義的福音的全部:罪與救贖。

沈志超(漢語聖經協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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