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主的門徒


2402 期(2010 年 9 月 5 日)
◎ 釋經講道 ◎ 梁燕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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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在今天的經文裡,我們看到許多人跟隨耶穌,應是非常開心及興奮的事情。突然,耶穌轉過身來,似乎要他們「停一停、想一想」,為甚麼要跟著祂?主耶穌要的不是表面的門徒,而是真正的門徒,基督以重價買贖我們,為的是要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讓我們思想如何以生命作回應。

本論

一.生命的次序

  主耶穌向人發出挑戰:「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中文聖經譯作「不愛我勝過愛」,代替原文的「恨」字,「恨」是誇張的修辭語法。其實耶穌不是說我們不該愛父母、兒女,乃是說我們必須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主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排行第幾位?我們是否常被工作、家庭、學業等世間的事情阻礙我們?耶穌曾問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作主的門徒要以主耶穌為首,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二.生命的拆毀

  除了以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生命的首位外,我們的生命亦要是一個背十字架的生命,背十字架的意思即捨己、否認己(太十六24)。當信主的一刻,我們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上)。但撫心自問,你的「舊我」生命死去了嗎?還是依然故我,一樣的性情、一樣的品格、一樣的習慣,完全沒有改變!我們「老我」的生命要被拆毀,就必須捨己,才能愛主過於愛父母、兒女(26節)。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下)。凡要作主門徒的人,必須將「舊我」的生命擄去,與主同釘十架,才能結出豐盛的果實來。

三.生命的建造

  要將「老我」的生命完全拆毀,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像「蓋樓」之前,總要先計算花費才興工。不然,建了一半,不夠錢,就會成為笑柄。耶穌要我們先倒空自己的生命,再建造在正確的根基上,就是基督(林前三11);且要使用金、銀、寶石等上好的材料(林前三12)。原來主耶穌要我們付出的代價不是別的,乃是要將我們舊有的生命除去,以主居首位,聖靈才能充滿我們,使我們的生命更美麗。否則我們只是用草木禾?去建造,難怪許多人的信仰不穩固,很容易便離開主,這是教會普遍的現象。我們要留心,作主的門徒要有穩固的根基去建造屬靈的生命。

四.生命要得勝

  如我們有穩固的屬靈生命,就能靠主去「打仗」。作主的門徒就如士兵進入戰場,要天天打屬靈的仗。在這比喻中以「一萬兵」形容門徒,以「二萬兵」形容敵人,敵人的勢力龐大,何止一萬對二萬?如彼得前書五章八節:「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這豈不是輸定了﹖是的,如果我們憑自己的力量與仇敵爭戰肯定是輸定了。但感謝神,我們得勝不是靠自己的一萬兵,而是要靠主得勝。作主的門徒要肯為主完全擺上,生命中由主作「元帥」,必能靠主打美好的勝仗。

結論

  潘霍華說:「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祂是召他來為祂死」。救恩雖然白白賜給我們,卻不是廉價的恩典,因為這是神的獨生愛子,以祂的生命為我們成就的。我們是否願意撇下一切所有的,作主的門徒?

梁燕兒(基督教九龍五旬節會總堂樂年牧區區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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