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與歸回


2288 期(2008 年 6 月 29 日)
◎ 教會語文漫談 ◎ 姚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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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過幾天就是七月一日,這是香港回歸祖國的紀念日。香港人大多說「回歸祖國」,甚少說「歸回祖國」。但很奇怪,聖經中沒有「回歸」一詞而有「歸回」二字,基督徒常聽到「被擄歸回」一語,這是指猶大人從被擄之地巴比倫歸回耶路撒冷。究竟「回歸」與「歸回」有沒有分別呢?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回歸」的意思是「回到(原來地方)、歸回」,而「歸回」的釋義是「返回、回到」;有趣的是,該詞典給這兩詞的例子相同:一是「回歸祖國」,另一是「歸回祖國」。其他詞典的詮釋也相仿,因此,「回歸」與「歸回」是同義詞。然而,「回歸祖國」和「被擄歸回」既成習用語,我們就不宜標新立異,故意說「歸回祖國」和「被擄回歸」,以免妨礙人際溝通。

  讓我們進一步談談詞的順讀和倒讀的問題。有些詞語順讀和倒讀所產生的意義相近,「回歸」與「歸回」就是一例,其他如:代替與替代,策畫與畫策,道地與地道,直率與率直。但我們須注意,某些詞語順讀和倒讀所產生的意義不同,絕不可把它們視為同義詞。例如「兒女」與「女兒」,前者指「子女」(包括男女在內),後者指「女孩子」(對父母而言)。又如「會友」與「友會」,前者是指某教會對受洗加入該教會之基督徒的稱謂,後者指友好的教會。再如「愛心」與「心愛」,前者是名詞,指關懷他人的一份感情;後者是動詞,指衷心喜愛。面對這些順讀和倒讀皆可的詞,我們在寫作或校對時須小心,以免引起誤會。

  感謝神,賜我們優美而有趣的中文,願我們善用這豐富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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