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連串的食物事件,使我聯想起創世記人類闖下的兩件大禍。第一是吃了不該吃的;第二是沒有照上帝的吩咐遍滿地面,反要過分的聚居,結果導致城破人散。(創三6,十一4)
食物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資源,但它同樣可以是致命的東西。我的一位朋友從美國的黃石公園歸來,他告訴我,公園不允許遊客餧飼松鼠,因為當牠們吃飽了遊客的麵飽、餅乾、薯片,就不會努力去找松果吃。結果牠們就不能儲備充足的「能量」,因而熬不過嚴寒的冬天。遊客的善意和美味的食物,反成了松鼠們致命的東西。
柬浦寨的吳哥窟,曾經是一座顯赫名城,但卻忽然成為廢墟,箇中原因令人費解。據考,很可能是城市發展太快,人口太多,食物供應不夠,耕地被過分開發而引致水土流失,最後整座大城因而被棄。創世記的故事,歷史似乎不斷重演。
把創世記三章和十一章有所聯想,是因為人的吃和住是分不開的。在古代,食物的種植、養殖、製造,都不可以和人的居住地距離太遠;在現代,則是運輸的成本不能太高。因此,人若要聚居,最煩惱的仍是解決吃的問題。然而,城市不若農村,吃的問題遠遠超越了食物衛生,更是涉及經濟,甚至政治。
四川的豬鏈球菌、鰻魚受孔雀石綠污染、內地的不法工場;養殖業濫用激素、哮喘藥、抗生素、農藥;甚至改造動植物基因等等,內中又豈止食物安全和衛生,當中和經濟、政治的關涉相信更多。但若要再往根裡尋,恐怕還要反思我們築建大城市的方法和態度。
現代社會一切以經濟為先,凡事從市場角度考慮;而法制的功能,往往只是堵塞問題而不是預防事情的發生。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當食物的供應者─包括種植者、養殖者、食品加工生產商,都把「食物」當成「貨物」或「商品」;而食物的享用者,則自視為消費者,選擇食物的主要考慮則是「價廉物美」。在賣方追求「低成本、高利潤」,買方希望「少付出、多收獲」的情形下。垃圾食物,甚至有害食物的產生是必然的結果。
當然,若要維持一個城市的生活,適當的分工和貿易的手段是不可少的。人類從農耕社會進到文明社會,築城聚居亦是必然的選擇。筆者並不以為城市的規模不可大於巴別塔或是吳哥窟。只是想要指出,若然一個城市的規模大於它的支持系統,特別是食物供應系統;一個社會凡事以市場去考慮價值,這個城市的危機是無法消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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