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為了撲滅嚴重及迅速蔓延的疾病(例如鼠疫和霍亂),而要大規模進行全城滅鼠和捕殺蒼蠅的行動,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稍有差池會造成極大的人命傷亡。但禽流感出現之後,我們不單銷毀有患病跡象的雞隻,連毫無跡象,遠離受感染農場的雞隻亦以「有殺錯,冇放過」的手法處理,凸顯了人類惟我獨尊的心態。毫無疑問,人是萬物之靈,是神的創造之中最尊貴的,但不等如其他受造之物沒有生存的權利,雖然我們不願意見到任何一個人因為感染禽流感而失去生命,但這種先下手為強,「唔怕一萬,最怕萬一」的心態繼續發展下去,只要有甚麼風吹草動,任何有「嫌疑」的生物,恐怕都難逃厄運!
就好像紅火蟻,牠對農作物或有一定的影響,對少數有過敏症的人亦可能有危險,但對絕大部分人來說,最多只是被咬時會有一些痛楚,對非農業社會的香港來說,破壞力不一定很嚴重,若是在民居附近,為免對幼童造成影響,剿滅其蟻穴尚算有些理由,但連在人跡罕至的郊外亦誓要斬草除根,未免太過霸道!其實,紅火蟻在香港落戶已非一朝一夕,甚至已有一年半載,從沒有甚麼嚴重事故,一旦曝光,便忽然背上十惡不赦的死罪,這是甚麼道理?紅火蟻究竟有沒有生存的權利呢?人在大自然的角色是要和萬物和諧共存,還是要惟我獨尊?這不僅是心態問題,其實會在不知不覺之中影響我們的日常行為,甚至是社會政策。
但願我們能夠尊重生命,不單是人類的生命;愛護地球,並明白人類只是地球的管家,不是操生殺大權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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