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調查發現,逾兩成受訪青少年,既無讀書、又無工作,當中近四成人求職意欲薄弱,原因是『明知自己不會獲聘』,為免失望而不作嘗試。調查機構指出,這批青少年的職業意識低,擇業及工作態度欠佳,建議在中學階段加強就業輔導。」《明報》7.1.2004
年紀稍長的人,不會忘記香港的足球運動曾有過一段輝煌的歷史。六○年代的南(華)巴(九巴)大戰,大球場座無虛席;七○年代張子岱、張子慧兄弟神乎其技的傳射;「鋼門」仇志強敏捷的身手等等,都叫人印象難忘。隨後香港足運進入「黑暗時代」,雖有斥資千萬的沙田體院有專業的青少年球員「培訓」計畫,但始終未能扭轉頹勢。到今年的賀歲足球賽,偌大的大球場只有萬餘觀眾,可謂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
潮流興「培訓」,提出的人動機無疑善良,不論是有關官員或學者,其用心良苦叫人敬佩。問題的癥結是:人才是可以「培訓」出來的嗎?人生的志向、生活的美德,和良好的工作態度,又是可以和如何「培訓」出來的?現時主流輿論口口聲聲說政府有責為香港的未來「培訓」人才,實際上又是否可能?抑或把矛頭指錯了。
本港某教育機構去年底做了一項調查,訪問了二千多名介乎十五至十九歲的青少年,發現一半以上既沒法升學,又沒有工作的人,竟然是獃呆著甚麼也不做,完全沒有找工作的動機。其中兩成人更表示「不知道自己想做甚麼工作」。調查又發現,這批「雙失」青少年有許多「古怪」及不成熟的想法及行為,例如會要求僱主連同朋友一同聘請、期望上班自由、可隨時請假、只考慮上班車程距離或工資等。
蔡元雲醫生有句名言:「教(青少年)做工之前,要先教他們做人。」這是對的。問題卻是:做人是怎樣教的呢?政府或公共機構(public institution)可以和適合做這「教人」的工作嗎?「跨部門」協調資源,又如何有助於「教他們做人」?這些都是有待求證的問題。
六、七十年代香港足運的蓬勃,原因之一是那個年代的孩子不怕辛苦不怕流汗,放學就跑到灣仔修頓或旺角麥花臣著「白飯魚」踢紅白膠波,而整個社會也有一份積極向上、追求卓越的動力。現在呢?矯枉過正地強調公平,強調政府對市民的責任,甚麼也由公帑支付,如果人才培訓也是政府的責任,就難怪青少年坐等培訓,自己連一個指頭也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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