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被病毒、病菌弄到焦頭爛額,原來在國際舞台上已經建立的大都會形象也蒙上污點。由於本年九月政府發現超市出售的活魚含霍亂弧菌、魚市場中四成的魚檔先後被驗出魚缸水樣本含霍亂弧菌及超標大腸桿菌量,因而令香港仔海鮮批發市場的不適當營運大曝光,其中以養魚水質欠衛生及魚販過去三十年來一直非法佔用官地兩點最為傳媒廣泛報道及指摘。當政府向魚販要求收回租金及訂定使用地方的租約時,魚販竟以罷市作為要脅。目前官商就租金的多寡仍在談判中,但喜見政府着手管理魚市場的立場愈來愈強硬,「不會用公帑補貼商業活動」的原則也愈來愈鮮明。
在魚販與政府討價還價的過程中,魚販普遍不獲輿論及市民支持,原因大致有:
魚販開價太高,而且不合法、理、情。魚販最初要求不用交租、有權永久使用該地方作魚市場及不會容許現有十八個魚檔以外的新商販加入魚市場。除最後一項獲漁農自然護理署答允在五至七年的合約期內容讓他們擁有這「專營權」外,其餘的都不得要領。雖然在香港的歷史中,曾有難民到處僭建木屋,當被清拆時有機會獲輪候「上樓」,但也絕對沒有不走或要求永遠不交租的理由。魚販的行為幾乎是聖經中兇惡園戶(馬太福音二十一章)的翻版。
魚販罷市的行動對市民利益有損。罷市之前,商戶揚言市民買海鮮會貴兩成,因為他們佔香港魚獲供應三至四成之多。雖然罷市一天後,許多地區的受影響程度不大,但畢竟罷市是有損市民利益的事,魚販在與政府爭持時竟以市民的錢包為談判的籌碼,實在令人反感。
衛生問題,人人有責。由於港海污染問題嚴重,多年前香港的海鮮酒家已經不可以在酒樓的魚缸中使用維港的海水,但魚市場竟仍依慣例,甚至在污染更嚴重的避風塘中飼養魚類。這是嚴重危害市民健康的行為。雖或說我們仍然有權選擇不吃魚類,但為甚麼我們不可以爭取食用更衛生的海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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