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成立基督教慈善基金


2012 期(2003 年 3 月 16 日)
◎ 時事透析 ◎ 蔡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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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預算案沒有甚麼好消息,但慈善捐款的免稅上限由收入或利潤的百分之十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五,對鼓勵市民(特別是商界)作慈善捐獻有十分積極的作用。雖然在經濟不景的時候,不少市民的日常開支捉襟見肘,對一些信徒來說,要維持十一奉獻已經十分吃力,難以付出更多,不過,對於一些沒有供樓負擔的信徒或經營有道的基督徒商人來說,這是他們回饋社會的好時機。

  一直以來香港的商人和大財團在慈善捐獻方面做得並不足夠,電視上那些每年一度的某某團體慈善之夜,沽名釣譽的味道太濃,只不過是讓那些愛好出鋒頭的總理亮亮相。而真正為了回饋社會,願意在死後(甚至生前)成立大型慈善基金的不過是鳳毛麟角。一般來說,香港人比較積極捐獻的多與天災人禍有關,其次就是教育和醫療等,這些都是美事,但若能更上一層樓,我們不單關心人肉身上和即時的需要,而更能關心一些長遠和非即時見效的事物,對推動整體社會在素質上的改善會有更大幫助。

  香港現時較缺乏的是一些支援創新服務和研究的基金,政府撥款成立的優質教育基金和社區投資共享基金是一些好的嘗試,但在財赤愈來愈嚴重的情況下,這類基金恐怕無以為繼,誠願有更多基督徒商人能夠趁著政府大幅提高免稅額的時候成立一些大型慈善基金,讓不同的基督教團體可以申請,發展更多在正規的社會福利服務中得不到資助的工作和先導服務。

  成立基金供不同團體申請,有時比直接向一些機構捐款來得更好,首先一些樂善好施的商家可以避免經常有人找上門募捐而不勝其擾,而香港大大小小的基督教機構據說有四五百之多,要分清當中那些是混水摸魚,那些是已完成了歷史任務,正久延殘喘並不容易。另一方面,一些機構亦不希望接受個別人士的大筆捐款,以免外界覺得其方針會受個別人士操控,若以基金形式運作,所有基督教機構皆可以申請,交由一些具公信力的教牧和基督徒專業人士審批,對確保捐款能有效運用較有保障。而對一些新成立或知名度較為遜色的機構來說,只要她們的工作真的能回應社會的需要,向基金申請比呼籲弟兄姊妹奉獻來得會更容易。

  誠願在不久將來可以見到有人捐款成立一個基督教慈善基金,不單讓大商家,也讓小信徒可以奉獻,支持各基督教機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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