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議反恐怖主義法例的立法局會議上,反對法例的聲音不絕,支持法例的聲音卻不多,但結果法案卻在三十二票支持,十八票反對下,三讀通過。
支持法案的議員,為甚麼不多發言,使市民對他/她們的想法,多一點了解和考慮,站在政府立場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面對這局面,也有不滿之言:「我們來來去去都只是聽到一種聲音,就是代表人權自由,或者是法律界的聲音,我們聽不到其他議員,來自不同業界的聲音。」
做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可能有幾個:
一、因為法案涉及繁複的法例,懂得法律的議員不多,所以少發言。但這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反對法例的人,不見得人人都是專家。同樣水平的人,一些做得到,一些做不到,勤力與盡責的分野,就很清楚了。
二、因為事先已預測到法案必可通過,所以無費神的必要。這使人想到立法會不是辯明道理的地方,它只是埋堆和講派系之所。從政治的角度來看,埋堆和派系有策略上的重要性,但一個負責任的人,個人的自由與抉擇,可以輕易放棄嗎?
基督徒念信經的時候,是集體誦念的,但信經的起頭,卻是「我信......」而不是「我們信......」對群體負責是有其必要,但個人對上帝負責卻不能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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