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終審庭對居港權裁
第 1953 期(2002 年 1 月 27 日)
◎ 要聞
香港基督教協進及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日前分別發出回應及聲明,表達對終審法院就居港權上訴案件判決的回應。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於一月二十二日發出公開聲明,表示對判決的原因及結果表示無奈和遺憾,並呼籲行政長官對那些需要被照顧及在港有親屬需照顧的尋求居港權人士,給予在是次判決範圍以外特別的寬免考慮。
據協進會表示,該會的立場是認為特區政府堅持透過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廿二及廿四條),損害終審庭的尊嚴和獨立性,嚴重打擊了本港的司法制度及高度自治權。與此同時,並呼籲各界人士以理性的態度面對是次判決。
事實上,協進會在一九九九年六月時,曾發表「團結一致‧愛有明天」立場,今次發表回應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再次強調司法制度是香港社會最重要的基礎之一;因此,協進會呼籲特區政府所有部門日後必須絕對尊重及全力維護。並重申作為基督教團體,該會認為家庭團聚對每一個人都極為重要,必須全力協助。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屬下社會服務部社會事務關注小組,繼早前回應無證兒童入學問題後,日前再就終審法院對居港訴訟之裁決發出聲明,對最後裁決中因「合理期望」原則而令更多爭取居港權人士受惠的決定表示欣慰,並且期望特區政府行政機關能以最大的寬鬆態度處理各個「作出居港權聲稱」之個案。
與此同時,小組亦呼籲政府應盡快及盡量寬大核實每個對在「合理期望」原則下、毋須參與訴訟而受惠於「一‧二九」終審裁決之個案,讓他們早日取得居港權。
面對四千多敗訴者行將被遣送返回內地,導致家庭分隔、骨肉分離的局面,該會社會服務部社會事務關注小組認為基於家庭團聚乃基本人權之信念,和主耶穌基督在世間更成為安慰和醫治受苦者的典範,該會同情事件中被誤導致失去居港權之敗訴人士,並期望入境處長能行使酌情權以減低家庭離散之數目;更欣賞港府保安局局長主動向內地公安部門建議、為居港權案敗訴者在原有單程證申請類別以外增設多一項類別的做法。
聲明最後又呼籲港人對內地同胞應表現更多的包容,避免對立;亦呼籲爭取居港權人士必須以合法及合理途徑爭取權益,以「社會共融」代替「社會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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