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論證中,生命是比肉體先存在的,因為「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詩一三九篇十五節)
我們肉眼看不見孕婦所懷的胎兒,但胎兒(不論大小)之形體卻被上帝認識。
甚至我們還未在母腹中出現,上帝老早已看見我們,預見我們。我們還未具體「存在」於世前,就已「存在」上帝心靈。請看「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證明我們的生命記錄早已存在。
原文或可譯作「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參看和合本詩篇一三九篇十六節字之小字體。
顯明上帝視未有肢體的胎兒為完整的生命,並為其一生預備了道路,我們又焉能隨便叫未成形的胎兒終止生命呢?
無怪乎接受過墮胎手術的女士心靈總有不同程度的創傷,因為理性與現實可以一時說服自己,但生命深層陰影卻不能揮去。
最近內子輔導一位兩年前墮胎的中學生(當時十四歲),直到今天仍然經常自責,精神不振,滿心歉疚,失去自信。當內子用嘉芙那首「一名嬰兒的禱告」與她分享,作為禱文宣告,她經歷了上帝的寬恕與接納,明白嬰兒正安穩在父神懷中,這才深得安慰,釋然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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