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痛苦中,魯氏對神的性格確實有了新的發現:
「同時,神在哪裡呢?這樣的懷疑是喪偶最令人不安的併發症之一。當你很快樂,快樂到不覺得需要神,快樂到覺得神對你的要求有點近乎煩擾,這時,你若醒轉過來感謝祂,讚美祂,祂會張開手臂迎接你~或者你這樣覺得。但是,當你迫切需要祂時,當所有其他的救援全都落空時,你發現甚麼呢?一扇當著你的面砰然關閉的門,從裡頭還傳出上門栓~雙重門栓~的聲音。你乾脆離開算了,再多等,那種死寂只會叫人發慌。」
正如魯氏所說,信徒在喜樂、平安的生活中很容易就可以肯定主的同在,也可以因順利的境遇而讚美祂。但若信徒在危難中找不到神,禱告沒有答應,最需要神的時候又被神拒絕呢?信徒在這情況下還可不可以肯定神的慈愛與信實?
此外,在魯氏最後的一本著作Prayer: Letters to Malcolm中(此書暫無中文譯本),他對禱告也有了深刻的反省。首先,他指出了每次對戰爭、饑荒平息的禱告,又或祈求垂死親友的康復,都是禱告不蒙應允的例子。魯氏又在書中提到主耶穌的言行不一。主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這節經文表示了只要有信心,任何事都可以成就。可是,主在客西馬尼的禱告卻是有保留的,他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表示了禱告不應按個人意願而成就,而這種不按個人意願的禱告,正是教會一直教導我們最美妙、最蒙神悅納的禱告心態。但這種心態正好與主在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的教導構成了矛盾的關係。
正因聖經出現了矛盾的教導,所以魯氏說:「因此,你在準備得著所求的同時,也得作好隨時被拒的準備。但當你認為禱告被拒絕是可能的,你又怎能同時有『信是得著,就必得著』的信心?若果你有『信是得著,就必得著』的信心,你又怎可能考慮到禱告會不按自己的意願而被拒?」
魯氏最後總結說:「對大部分人來說,我們的禱告生活正是客西馬尼的經歷的翻版,至於用禱告來移山,基本上就是件遙不可及的事。」
困局中的曙光
縱然魯氏頗為負面地看禱告,他的經歷也令他在生命中的某個階段對神有負面的看法,但這很可能是他在基督裡的重要經歷。魯氏不但觀察到禱告不蒙應允的例子,也觀察到禱告在某些情況下,奇妙地獲得應允的例子,他說:「對我來說,神對禱告的應允是因禱告的人有著超凡的信心,而這種信心,很可能是某些信徒一生人也經歷不了的。.......但為何這種信心並不經常生發,甚至在最完美的懇求中,它也並不多見?我們,或許是我,只能猜一猜。我的意見是:這種信心之所以生發,乃因祈求者是神的親密同工,而他所求的又是神工作的需要。這種信心是屬於先知、使徒、宣教士的........神的同工、神的伴侶、又或(我們夠膽如此說嗎?)神的同行者因著與神有親密的交通,所以神聖的啟示在某些時候便預先進入了他們的腦海內,因此,他們的信心便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亦即是未見之事的明證。」
魯氏認為禱告蒙應允,就必須有一個超凡的信心,而這個信心只有神的同工,如先知、使徒、宣教士才可擁有。這是因為與神同工的人,他們能預知神的心意,所以他們在祈求以先,已知道了事情的發展,也因此,他們便有超乎常人的信心。
無可否認,在宣教工場上,往往充滿了神蹟奇事,與其說宣教士能預知神的心意,不如說神特別眷顧他們,讓他們經歷種種危難、痛苦、屈辱,好讓他們在這些磨練過後,能體察神的心意,成為神的同工。事實上,魯氏自己也走上了同樣的路,因此他才能在A Grief Observed的最後一節中寫道:「我當然十分清楚,神是不能被當作途徑利用的。追尋神的人若不把神當作終點,而是途徑,非作為目的,而是手段,那麼,就根本不在追尋衪。」
在經歷真正的痛苦後,魯氏才發現信仰原來是不為甚麼的,信仰既不是神的祝福,也不是一帆風順的生活,更不是無痛的人生,信仰,原來本身便是目的。真正的相信耶穌,就不可把祂看為達到目標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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