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與相遇


2967 期(2021 年 7 月 4 日)
◎ 生命教育 ◎ 龔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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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人社會已討論和實踐生命教育有接近二十年。除了關注生命外,我們沒有一致看法,有不同傳統、有不同內容、有不同焦點。這不是壞事,因為生命從來就不可以化約,不可化為一套課程。生命教育應是處境的、探索的、對話的。但當甚麼都可以是生命教育時,甚麼也可以不是生命教育。這正是當下生命教育的困難。

  隨着生命教育受到重視,教會也留意生命教育與信徒培育的關係。有些教會學校甚至將聖經課改為生命教育課。但一切關注生命的教育就是生命教育嗎?又信徒培育和聖經課是一種甚麼類型的生命教育?

  基本上,我會將生命教育安置在體驗教育中。相遇就是體驗,沒有不體驗的相遇。體驗教育指「從做中學習」。杜威(John Dewey)認為經驗是認知主要來源。高大衞(David Kolb)進一步疏理,體驗學習分為具體經驗、反省的觀察、歸納概念和積極應用等四個步驟。體驗學習是「透過適當的引導,讓學習者經歷一個或一系列的活動,再利用活動的經歷進行反思,進而產生學習。」從教與學角度來看,經驗學習強調學習者是積極參與者、個人動機、真實和有意義的、反省力和轉化到生活定的能力。

  將生命教育安置在體驗教育的重要:

  (一)生命教育不要過於專注內容,而忽略了教學法的優先性;(二)生命教育不要淪為意識形態的教育,而忽略學習者有各自自己成長的時間和軌道;(三)生命教育不要過於注重正統性(orthodoxy)(認知層面),而忽略實踐(ortho-praxis)和情感(ortho-pathos)的重要,甚至後兩者可以修訂正統性。然而,體驗教育不完全可以包括相遇的生命教育,反而相遇的生命教育對體驗教育帶出一些提醒和補充。(一)體驗教育相對強調學習者的「我」,但「我」較少探討「我是」。(二)體驗教育是以解決問題為導向,但「共存」(live with)的能力關乎生命強度。(三)體驗教育是一種教學法,但它需要內容,讓體驗變得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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