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世紀性文化反思系列(二十九)
 為何香港需要有思想丶良心及信仰自由的主體法例保障?


2695 期(2016 年 4 月 17 日)
◎ 「性」在反思 ◎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性文化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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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縱然美國自稱為擁護人權的先驅和領導,但近年發展卻令人擔憂!當州政府通過不支持同運人士的權益,或批准神職人員不須為同性伴侶證婚,甚或禁止變性人以個人認同的性別自由進入廁所。若然立法機構通過尊重信仰的法例,一眾同運機構便有可能口誅筆伐和全國大商業王國進行杯葛和撤資,以商業利益威脅有關州長就範,否決有關法例,如不得逞,總統就威脅停止聯邦援助。透過這些不合理的經濟封鎖手段,加上州長的個人取向和自保其政治前途,往往在最終會否決維護信仰自由的法例,難道這不是輸打贏要,硬要同運霸權,置民主立法制度不理?

  這種歪風對香港已有影響。香港的同運組織和其國際盟友的理念是如出一轍,舉着平權的虛晃,博盡同情,但實際是着力全面的性解放,徹底破壞婚姻、家庭價值和意義!

  有公眾傳媒已傾側地支持同運,它們只播放美化支持同運人士權益的影片和專訪,就算現場討論節目,嘉賓都是支持人士佔大多數!這是否持平處理具爭議性的同運議題?

  至於法律層面的保障,香港幸運地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清楚條文,保障思想,良心及信仰自由,特首亦無權否決法例。但仍有以下不足:

  1. 這些保障沒有伸展至主體法例,交由有關部門執法,簡化現在只限制公共機構的行為和只容許市民單一運用司法覆核的複雜程序,爭取有限的非金錢性的賠償權益。

  2. 同運人士已經屢次使用公帑申請司法覆核,繞過立法程序,有組織地嘗試確立其權益。

  3. 平等機會委員會擺弄數字,推動政府要就事實婚姻(同性及異性伴侶)立法作公眾諮詢。

  大家不要沈醉於安逸中,信仰價值已被逐步蠶食和直接挑戰!我們要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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