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不傳承」(success without succession),乃是所有領袖的憾事。環顧本港眾多堂會、機構與神學院正面對「領袖凋零」的形勢,隨着教牧退休熱潮,正是時機要物色人才,發掘才能與培育領袖。
「使人得力的領導」是「自然教會發展」倡導的質素之一,強調的不是強勢領導風格,也不是講究恩賜魅力。《領導的三重色彩》指出健全的領導是「雙翼齊飛」,「領導之翼」與「賦權之翼」大致平衡。就筆者觀察,本港較多領袖強於「領導之翼」而弱於「賦權之翼」。「賦權」(即使人得力) 的文化正是我們需要建造的,透過分享資訊、下放權力、鼓勵參與的過程,從而達成共同領導的願景。
首項,不可少是堂會或組織,建構開放並能持續學習的文化。領袖的成功,就是能使身旁的同工,同樣委身於國度使命,於是同工與下屬並非成為「建造成功領袖」的工具;相反,同工與下屬能有優異的表現,乃源自內部有「領袖發展的文化」,資訊與經驗有充足的交流。
其次,使人得力的領袖能夠逐步下放權力,讓權責能相應。當同工有責無權時,根本無從領導。領袖要安心放權,需要有兩代領袖共事的磨合期。在位教牧並非在退休年限前,才急於找人接班,堂會於一兩年內有兩位教牧共事,有足夠時間與空間讓繼任者適應該組織文化與運作模式。倘若有團體為了省錢、或懼怕「一山不能藏二虎」、或為了顧全在位領袖的感受,不給予足夠時間兩代領袖共事,至終受害是本身。
鼓勵參與,乃是在位的領袖,能刻意地「讓位」或「走位」,新人方能「上位」而有「到位」的事奉。為了明天的教會,在位領袖要打破個人主義,投資更多時間與資源在有潛質的同工身上。教內聚會要戒除「論資排輩」的傳統,在程序中要用心安排年輕的或事奉資淺的,鼓勵他/她們有分參與。
當我們有了這三方面的學習 : 分享資訊、下放權力、鼓勵參與,我們就有更多領袖一起承擔「共同領導」的文化,就是締造人才輩出的氛圍,先行者肯為後來者預備成功的道路,確定別人的成功就是我們共同培植的果實,這是香港教會美麗的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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