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會對『我』的期望」這題目表面看來,比較獨特,好像是一個自問自答的題目,其實這是《基督教週報》為了慶祝五十週年紀念,在今年舉行徵文比賽的主題,目的是鼓勵信徒支持和關注基督教的文字事工,並引起其對寫作的興趣,同時反思教會對信徒的期望和信徒對教會應盡的責任。
從這題目我們會聯想到甘迺迪總統的名言:「不要問國家為我們作了甚麼?而要問我們能為國家做甚麼?」我們也可以將「國家」兩字改為「教會」,我們也可以這樣說:「不要問教會能為我作甚麼?而是我能為教會作甚麼?」一般人以為信仰是給我們享受的,不錯,我們可以在信仰中享受上帝同在的喜樂平安;在困難中有安慰;在苦難中有盼望;在徬徨中有指引;在罪中可蒙寬恕,但是我們卻忘記了在信仰中仍有挑戰,「手扶着犁向後看的人,不配作我的門徒!」「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卻不能進天國!」「人若要跟從我,就當背起自己的十架來跟從我!」「我來不是叫地上太平,而是要叫地上動刀兵!」「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些話都是耶穌自己說的,目的是讓我們知道作祂的門徒是要付代價的,我們要戰戰兢兢地作成得救的工夫,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教會絕不是一個聽聽講講的安樂窩,也不只是一個「我們在這裏真好」的所在,信徒不要以為每週做禮拜、按時奉獻十分一、常作靈修、讀經、祈禱,便算盡了信徒的責任,常聽聞若干信徒感嘆到教會或做禮拜後沒有甚麼「得着!」其實,我們到教會不只「得着」也要「付出」教會對我們是有「期望」的。
美國哲學家威廉·詹姆士曾說:「道德是沒有假期的」,其實「信仰」也是沒有假期的。如果我們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上帝和愛人如己,把整個生命獻為活祭,每天為主而活,生命不斷更新而變化,我們的信仰生活就截然不同了。不是我「曾」作甚麼?不是我「能」作甚麼?也不是我們「有」甚麼?而是我們「是」甚麼?這才是信仰的核心。
今次《基督教週報》藉慶祝五十週年紀念,發起徵文比賽,以一個發人深省的題目,讓信徒以自問自答的方式反省我們對教會的權利和義務,正如少年的財主自問:「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卻回答說:「你還缺少一件……。」這一件到底是甚麼?讓我們自己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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