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到幾時?


2537 期(2013 年 4 月 7 日)
◎ 觀景人生 ◎ 鄭景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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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人都喜歡向自己相信的人傾心吐意,在作重大決定時,更少有閉門自決的。信仰是嚴肅,亦是神聖的事情,因此之故,基督教信仰特別強調信徒的見證,讓其可以在親友與一眾信徒面前傾心細述自己的信仰道路,對人對己都是很好的鼓勵。

  然而,人的行為總是要經歷時間的考驗,見證也是如此。正所謂「聽其言,觀其行」,說激昂的熱情話是容易的,只是,言與行能否一致,就需要時間來證明了。

  近年來,很多教會為了更有效地廣傳福音,特別喜歡找來成功的知名人士與廣為大眾認識的新聞人物作見證。這些高調的見證,若經不起時間考驗,是可惜的。更有甚者,若有人別有用心,為求達到不為人知的目的而欺神騙人者,結果就更不堪了。

  今年三月,一位涉及多項嚴重罪案,仍在訴訟期間的新聞人物,據悉信主仍不足一年,竟獲某教會的知名牧師,安排一個專為他而設的「祕密浸禮」。雖說祕密進行,過程卻又高調地透過網上廣傳,主角更高調地接受媒體專訪,引起輿論很大爭議。很多網民更質疑主角,涉及的案件多涉欺騙的元素,他「忽然信主」可能只是另有所圖。

  有朋友傳來一位熟悉神學的信徒提出質疑討論:

  決志與洗禮之間通常要有一段長的時間,讓決志者可以在信仰羣體中,有足夠時間及空間,去深入體悟這個決志的意義。據說某人信主不足一年,假如他在其他堂會,多數不會如此快速進行洗禮。一般堂會要求信徒決志之後定期參與教會活動一年或兩年,才會接受信徒參加三個月的洗禮班。有些洗禮班還長達一年。協助決志者以信仰角度面對自己整理過去,是牧者的責任。某人準備好了嗎?在他的見證中一味強調今天的快樂,卻隻字不提信主之後有能力勇於承擔過去的破碎⋯⋯

  另一位信徒朋友則傳來個人經歷作回應:「當年曾見過一個商埸騙子,口甜、心狠、手辣。該人行惡事敗,破產後去教會話信主,取得其他不知情者信任,之後害更多人呢!不用去估算別人動機,只是人心難測,不要害人,卻要小心謹慎,以防碰上披上羊皮的人狼!」

  二零零三年「沙士」侵襲香港,也出現了不少鼓勵人心的基督徒見證,其中一對演藝界夫婦的愛情見證很感動人心,亦出了光碟,四方廣傳。怎料一年下來,二人卻宣布離婚。同期一位電台名嘴高調信主,未幾便獲眾教會邀請作見證分享。另一位女教授據說為了參選立法會,忽然很積極參與教會活動。她稍後卻與該名嘴為爭議席而互相攻擊。他們之前的信仰見證,變成教外人的笑話。見證能堅持到幾時?好事竟是壞事,實在令人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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